最小牺牲说
税收术语
最小牺牲说是研究税收如何在个人之间进行公平分配的理论之一。其中心论点是:要实行公平课税,必须使全体纳税人因纳税而直接牺牲的效用为最小,也即这部分税收的社会效用(福利)能达到最大,而此时,必须使各个纳税人负担税收而牺牲的边际效用相等。 最小牺牲说也称“最大效用说”或“均等边际牺牲说”。它是建立在边际效用递减规律基础上的。认为所有人的边际效用,可以用一条曲线来描述,在这条边际效用曲线上,各人收入不同,效用高低也不同。
高所得者所拥有的多于低所得者所得的部分,边际效用比低所得者为小,因此,先要征走最高的所得者高于次等所得者部分的所得,接着再征走次等收入者高于低收入者部分的所得,以至各个不同收入者税后的边际效用均等为止。若对低所得者和高所得者征收同额税收,由于低收入者的边际效用高,所以其效用损失要大。但按照最小牺牲说,使各种纳税人的税后收入均等,又同资本主义财产私有制原则相悖。最小牺牲说也是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关于税收公平理论中主观能力说的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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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4-06-14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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