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雄
明代官员
曹雄,明代官员。曾任延绥副总兵都指挥佥事。
曹雄,明代武将。西安左卫(今陕西西安市)人。弘治末年(1505年)历官都指挥佥事,为延绥副总兵。武宗即位(1506)时,由总督杨一清引荐,提升为都督佥事,任总兵官,镇守固原(今宁夏固原县)。他与太监刘瑾是同乡,就主动依靠刘瑾;那时正值刘瑾广罗党羽,两人臭味相投,关系日益密切。
正德四年(1509年),兵部尚书曹元受刘瑾的嘱托,向朝廷奏报:“曹雄虽为总兵官,但未佩印,希望能按照各边防将官的旧例,赐予印章,以加重其职权。”不久,武宗下令提升曹雄为都督同知,把延绥总兵官吴江所佩的“征西将军”印赐予曹雄,而另铸“靖虏将军”印赐给吴江。
那年,总督才宽抵御来犯蒙古贵族时被杀,曹雄却拥兵不救。朝廷得知后,他假意引罪自责,要求解除兵权,还派遣他的儿子曹谧到京师送奏章。刘瑾见到曹谧面貌有异相,就将侄女许配他为妻。通过刘瑾的弄权,不但使曹雄照旧任原职,而且还受到褒奖的诏书。而那些弹劾曹雄的正直官员,反而受到刘瑾的责难、打击。
正德五年(1510年)四月,安化王朱寘鐇在宁夏反叛,曹雄闻讯后立即统兵压境。他命令都指挥黄正带兵三千进入灵州(今宁夏省灵武县)以稳定军心。又秘密焚毁大、小二坝的积草、与守备史镛等夺取黄河以西船只,全部改泊在东岸,寘鐇的党羽何锦见状十分恐惧,带兵出守大坝,以防对方决河。曹雄又令史镛暗中与寘鐇部下仇钺串通,伺机行事。因而很快擒拿寘鐇及其党羽。平叛后,刘瑾以平叛的首功归之于曹雄,升他为左都督,曹谧也封官千户。八月,刘谨案发被诛,曹雄亦以逆党之罪论死,籍没家产。不久,皇帝下诏令曹雄及其家属流放海南(今海南省),即使遇赦也不准返回。
参考资料
曹 雄.陕西省地方志办公室.
最新修订时间:2024-01-23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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