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秀明
江苏省宿迁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
曹秀明,男,1963年6月出生,汉族,江苏沭阳人,党校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1994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人物履历
1982年9月入淮阴财经学校企业财务专业学习,
1984年7月毕业参加工作,任淮阴市财政局办事员,
1990年8月任淮阴市财政局会计事务所科员(其间:1989年9月至1992年7月苏州大学工业会计专业大专班学习),
1995年1月任淮阴市财政局预算科副科长,
1996年3月任淮阴市财政局预算科科长,
1996年8月到宿迁市筹建领导小组财贸办公室工作,
1996年11月任市财政局局长助理,
1997年1月任市财政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其间:1998年9月至2000年9月参加东南大学科学技术与哲学专业领导干部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
1999年2月任市财政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
2000年8月任市财政局局长、党组书记(其间:2000年9月至2002年12月省委党校政治经济学专业在职研究生班学习),
2003年1月任市政府副秘书长,市财政局局长、党组书记(其间:2003年9月至12月参加省委党校第18期青干班学习),
2008年1月任宿豫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2012年2月任宿豫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2年6月任宿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宿豫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2013年8月任宿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
2022年2月宿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人物事件
2016年7月15日至8月15日,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省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并于 2016 年 11 月 15 日将督察发现的11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移交我省,要求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处理。
洪泽湖、骆马湖非法采砂屡禁不止,突破生态红线区域管控要求,对南水北调东线工程、饮用水源安全及湖泊水生态环境造成威胁,相关地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对非法采砂活动监管打击不力。按照干部管理权,给予宿迁市副市长曹秀明行政记过处分。
最新修订时间:2024-05-31 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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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人物履历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