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炯芳,男,汉族,1964年5月生,湖南澧县人,1988年7月参加工作,1992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哲学硕士。曾任湖南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
人物履历
1981.09—1985.09 湘潭大学哲学系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本科学习
1985.09—1988.07 湘潭大学哲学系现代西方哲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习
1988.07—1992.08 湖南省委宣传部《学习导报》编辑
1992.08—1992.12 湖南省委办公厅综合调研室干部
1992.12—1996.01 湖南省委办公厅综合调研室主任科员
1996.01—1997.02 湖南省委办公厅综合调研室副处级研究员
1997.02—1999.08 湖南省委办公厅综合调研室副主任
1999.08—2001.05 湖南省委办公厅秘书处副处级秘书
2001.05—2004.02 湖南省委办公厅秘书处、信息处正处级秘书
2004.02—2006.09 湘潭市委常委、秘书长
2006.09—2010.09 湘潭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10.09—2012.04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党组成员、省人民政府研究室副主任
2012.04—2013.03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党组成员、省人民政府研究室主任
2013.03—2013.05 湖南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省人民政府研究室主任
2013.05—2016.03 湖南省委副秘书长,省委政研室主任
2016.03—2016.04 湘潭市委书记,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工委副书记(兼)
2016.04—2019.03 湘潭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工委副书记(兼)
2019.03—2021.07 湘潭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21.07—2022.01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秘书长,机关党组书记
2022.01—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秘书长(至2022.03),机关党组书记
中国共产党湖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中国共产党湖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湖南省第十三届人大代表(已被终止)
人物事件
违纪被查
2022年3月3日,据湖南省纪委监委消息: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秘书长曹炯芳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湖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辞去职务
2022年3月30日,湖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经过表决,决定接受曹炯芳辞去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职务的请求,报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终止资格
2022年7月25日下午,湖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了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湘潭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决定接受曹炯芳辞去省十三届人大代表职务,根据代表法的有关规定,曹炯芳的省十三届人大代表资格终止。
依法逮捕
2022年9月消息,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曹炯芳作出逮捕决定。
提起公诉
2022年11月,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秘书长曹炯芳(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长沙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曹炯芳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长沙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曹炯芳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审查报告
2023年8月29日至30日,中国共产党湖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在长沙举行。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共湖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曹炯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审查报告》,对省委常委会之前作出的给予曹炯芳开除党籍处分的决定予以追认。
出镜忏悔
2024年1月31日晚,由湖南省纪委监委与湖南广播电视台联合摄制的电视专题片《忠诚与背叛——2023湖南正风反腐警示录》在湖南卫视播出。在电视专题片第一集中,湘潭市委原书记曹炯芳亮相忏悔。这也是他在《
忠诚与背叛——2022湖南反腐警示录》出镜后,再次亮相反腐专题片。
2016年,曹炯芳调任湘潭市委书记,为了“急于出显绩”“争取尽快搞副省级”,明知湘潭政府债务已风险预警,仍拍板决定违法融资举债,推行“精美湘潭两年行动”。“在湘潭以后急于求成,就想尽快地见到政绩,”曹炯芳承认。
在错误政绩观的主导下,曹炯芳无视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对中央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的要求置若罔闻,安排市政府违规出台两个红头文件,要求相关部门和平台公司,借PPP项目大肆违规举债,并强令市人大常委会出具决议,为违规融资举债“背书”。
曹炯芳承认:“作出一些决策,有主观盲动性,是一种官僚主义的决策……这个与中央的要求、与省委的要求是相违背的。”曹炯芳的滥权妄为,致使湘潭违规新增举债435亿元,财政不堪重负,形成33个烂尾工程,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和重大经济损失。“这是权力的滥用和私用,造成了今天的结局,这确实是难辞其咎的,”曹炯芳忏悔。
据2022年的反腐大片《忠诚与背叛——2022湖南反腐警示录》披露,曹炯芳一方面大肆违规举债,导致湘潭债台高筑;一方面大搞腐败,放任支持胞兄在湘潭“提篮子”、揽工程,帮助其在融资过程中牟取利益,政治掮客文竹则打着他的牌子当起“地下组织部长”。
此前的专题片还披露,曹炯芳甘于被围猎,一步步落入了不法商人精心设计的陷阱。
一审宣判
2024年5月16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秘书长曹炯芳受贿、滥用职权案,对被告人曹炯芳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扣押在案的全部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被告人曹炯芳在上诉期内未提出上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