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2天津滨海新区爆炸事故发生后,公安机关立即开展调查工作。2015年8月14日,依法对瑞海公司及相关人员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立案侦查,对瑞海公司副总经理曹海军等12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刑事拘留。
2016年11月7日至9日,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系列案件陆续开庭审理并作出一审宣判,曹海军以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以
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8万元;以
危险物品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