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州府志是专门记载
曹州的历史、地理、风俗、人物、文教、物产、气候等的志书。
刘藻,字麟兆,清朝大臣,巨野县苏集村人。雍正丙午举人。曾任观城教谕。
乾隆元年(1736年),经山东巡抚岳浚推荐诏试博学鸿词,授翰林检讨。奉特旨改名为
刘藻,字赢海,号
苏村。后历任
内阁学士、陕西布政使、
云南总督。乾隆三十一年(1766年)正月,调
湖广总督。因谎报军情降补
湖北巡抚,于三月三日夜自刎身亡,后葬于苏集村北。主编《曹州府志》。著有《笃庆堂文集》。
乾隆8年(1743年),因淮安高邮生员闹赈降二级,特授
宗人府府丞。他降级后,在扬州等待选任,运判吴家龙之孙之黼以文章请教于他。
刘藻调离时,吴家馈送了笔墨及糟好的鲥鱼。在途中发现,内藏黄金四百两。他通过淮运使牛卓退还。朝廷闻后赞扬说:“方不愧四知也。”
乾隆12年(1747年)6月,他请求回家奉母,皇帝赏人参二斤,带
内阁学士衔回家。
乾隆13年(1748年)2月,乾隆东巡时,他迎驾至德州,皇帝赠诗一首:“乞归非独往,教孝有常经。沂水风犹昔,
齐山不断青。栖迟安梓里,俯仰乐萱庭。灾后民何苦,详陈疾苦形。”
乾隆19年(1748年)正月13日,其生母病故。
在家守孝期间,主编了《曹州府志》。乾隆21年(1756年),授陕西布政使。
乾隆22年(1757年),调
湖北布政使,升
云南巡抚。
乾隆26年(1761年),暂署
云南总督。
乾隆28年(1763年)6月,任贵州巡抚。10月,加
太子太保。
乾隆31年(1766年)正月,调
湖广总督。其间办理地方事务,素来妥当,但不谙军旅,因谎报军情降补湖北巡抚,于3月3日夜自刎身亡。朝廷定为革除一切职务。著有《笃庆堂文集》,主编《曹州府志》,以文章受到皇帝的知遇。他的文章浑厚隽永,有韩、柳之风。流传下来的有《临濮亭记》、《曹州创建试院记》等。后葬于苏集村北。
几年后,
乾隆皇上对忠于本朝大臣刘藻的谎报军情的是加以调查,实属奸臣所利用,刘藻是蒙冤才自刎的。皇上为此专门在苏集村(刘藻的老家)为他立了牌坊,
乾隆爷专程前往亲自搬了一块砖,为的是让后人记住这位终清一朝之大臣。并对
刘藻家人封赐了宫里的官灯和朝靴。官灯和朝靴后来流传到
核桃园镇刘藻后人家里。可惜,在
文化大革命期间上缴并给予烧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