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天公益联盟
民间性质的非政府公益组织(NGO)
社会。学校。环境——近年来,高校贫困生的问题已经成为一个社会问题,同时,也给高校解决贫困问题提出了新的挑战,对于贫困生家庭和地区的关注是晴天公益联盟的基本方向。
组织介绍
项目背景
晴天公益联盟也致力于引导大学生选择创业,并提供相关咨询和专业知识的支持。 现今,中国大学生和中学生参与公益事业的热情高涨,但是并没有一些正规、统一的引导,导致志愿者资源没有得到充分合理的分配,盲目进行无组织性的公益活动,不能达到预期效果。晴天公益联盟提倡将公益事业学校社团化,并由地区分部统一协调、分配地进行相关活动,从而使学校式的公益事业长期进行下去。
同时,晴天公益联盟也致力于对低碳环保的宣传,中国正处在产业结构转型的关键时期,低碳环保不仅仅是一个口号,更是一种时尚。
组织建立
晴天公益联盟于2009年12月由北京一批高校的大学生共同创立。其建立初衷是为了能够引导大学生进行有组织、资源分配合理化的公益活动,并鼓励大家进行相关公益创业活动。发展已与华夏公益、西安公益联盟、寸草心、第九世界、四海和谐志愿者、阳光雨、阳光心愿公益联盟等机构达成了长期合作的关系。进行的公益活动包括青海玉树赈灾支教、西南抗旱以及各省分部进行的一系列公益募捐、义演、义卖、宣传活动。
组织性质
晴天公益联盟现为民间性质的非政府公益组织(NGO)。晴天公益联盟是一个由各地区大学生、高中生自发组织的,不具有任何商业、盈利性质的NGO组织。
组织结构
1.会员代表大会:最高职权部门
2.理事会:(会员代表大会常任理事会)
3.人事部:负责协会内部人员管理,包括招募会员,组织会员代表选举,办理退会手续等
4.宣传部:负责宣传协会,扩大协会的影响力;协会运作信息的公布;寻找活动赞助;联络媒体等
5.组织部:负责策划和组织协会内部活动和会议以及各项公益活动的策划组织等
6.财务部:负责协会经费的管理,捐助活动等
7.档案管理部:负责保存协会会员资料;活动、会议记录;财务收支记录等
8.纪律监察部:负责监管协会各部门的运行情况,处罚违反协会章程的行为等
9.外联部:负责与其他官方公益组织、NGO组织的合作、交流等
10.会长、副会长:负责总部日常工作的协调、管理
11.总干事、干事:归属于各个执行部门,负责日常任务的执行
12.志愿者:参与各项公益活动
组织基本状况
(1)组织名称:
晴天公益——晴天公益联盟
晴:天空无云,没有黑暗 天:在地面以上的高空
官方英文名称: Clearsky Voluntary Organization(CVO)
(2)目标方向:
①为组织志愿者提供锻炼机会,使更多大学生学会自立自强;
②为提高志愿者的社会责任感,做好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相结合;
(3)社团特色:
以乐于助人的志愿者等受助生为主体通过志愿工作回报社会。
(4)组织口号:
把温暖和爱送到每一个角落,自立自强、自助助人、帮助别人、快乐自己。
有一种生活, 没有经历过, 就不知其中的艰辛、快乐和纯粹
(5)组织成员:
组织志愿者等受助生、自立自强的学生积极参加志愿活动的志愿者
(6)可利用资源  ① 组织资金:
1.由外联部筹集资金
2.公益创业所得
3.企业、社会赞助
4.成员垫付、成员公益创业所得
② 组织活动资源:
各高校高才生和研究生与各界高才生,以及部分高中生、社会志愿者
(7)组织职能
①为贫困生提供经济及心理上的帮助
为贫困生联系家教、兼职等勤工助学岗位,针对贫困生缺乏沟通技巧、易产生自卑、自闭的心理,通过支教讲说关于:自立自强、志愿精神、环保、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学生心理健康等内容。
②培养初级志愿者、弘扬志愿精神
组织初级志愿者进行培训,开辟社会实践基地,通过支教支农、三下乡活动、扶贫、去敬老院、组织捐献活动等形式,使志愿者的各项能力提高的同时,增强起社会责任感,增强学习能力,拓展其视野,使其在锻炼自我的同时,理论联系实际,掌握社会基本技能,不断发挥自我的主观能动性,开拓创新。
③面对大灾大难,调动各分部志愿者资源
在面临自然灾害时,晴天公益联盟将会协调各省市分部,调动可利用资源,分工合作地进行救灾志愿工作。以达到资源的合理分配和有效贡献。通过总部的协调,使各分站进行的公益活动能够快速的落实到社会公益活动的各个步骤之中。
④引导大学生公益创业,投身社会公共事业建设。
晴天公益联盟的大部分成员为在校大学生,当今社会大学生就业形式严峻,并且当前社会公益志愿者虽然热情高涨,但是没有统一的部署与引导,导致资源分配不平衡。因此,晴天公益联盟致力于引导大学生将创业与公益结合,给自身未来奠定基础的同时,贡献社会。
组织发展
总部发展
2010年,晴天公益联盟官方网站以及论坛正式上线,并计划在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分站建立自己的官网与论坛。
总部改选之后,联盟的自主性加强,并且联盟管理人员决定以公益创业的方式,来完善晴天公益联盟的资金链,尽可能少的向社会募集资金,避免不必要的纷争。
分站发展
晴天公益联盟发展不到一年,已在五省市建立分站,分别位于河北、山西、安徽、浙江、四川。并即将在天津市、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山东省、福建省建立分站。 联盟的分站发展模式,是在每一座城市的高校、中学招收志愿者,并建立起分站的章程、组织结构、会员大会。由一所学校牵头作为分站总部,执行北京总部下达的活动计划。
管理团队
晴天公益联盟的管理团队成员,大部分为高校在校生。他们凭借着自己对于社会公益事情的满腔热情,和对公益创业的巨大信念,使晴天公益联盟诞生。无私与奉献是他们的宗旨,感恩与实践是他们的初衷。
发展简史
1.2009年12月,晴天公益联盟在北京成立。
2.2010年1月,组织结构成熟,制度初步完善,开始志愿者招募工作。
3.2010年2-3月,晴天公益联盟河北分站、安徽分站、浙江分站、四川分站逐步成立。
4.2010年4月,晴天公益联盟官方网站、论坛上线。山西分站成立。
5.2010年5月,晴天公益志愿者奔赴青海玉树赈灾支教。同月,部分志愿者前往西南旱区,进行抗旱救灾活动。
6.2010年6月,晴天公益联盟与“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兰花草基金”合作关系终止。
7.2010年7月,晴天公益联盟山西分站副站长,马旭同志因劳累过度逝世,年仅17岁零11个月。
8.2010年8月,开始进行与“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兰花草基金”合作关系终止之后的总部重建。
9.2010年9月,山东分站初步成立,内蒙古、吉林分站的建立工作开始筹备。
10.2010年10月,晴天公益联盟东南总部成立,位于福建省厦门市。总部人员通过讨论,决定将晴天公益联盟的英文名称命名为Cllearsky Voluntary Organization,缩写为CVO。同月,晴天公益联盟第二代logo诞生,并开始筹备制作联盟主题曲。
活动内容
志愿支教
支教是晴天公益联盟的主要发展方向之一,2010年青海玉树支教活动是其中的典型实例。组织中的大部分志愿者都是具有爱心的大学生,他们积极参与中西部地区的支教活动。在支教活动当中,他们也感同身受,既帮助偏远的确的儿童开阔了视野,也让自己有了一份值得回忆的有意义的经历。
抗灾赈灾
由于中国幅员辽阔,天灾不断,抗灾赈灾也就成为了晴天公益联盟活动的主心骨。2010年的抗灾救灾活动,就引起了各方媒体的关注。由于晴天公益联盟进行相关活动的所需资金,都是由会员垫付、企业赞助的,因此得到了公众的信任。但是整个联盟的资金链不可能长期由会员自身提供,导致联盟自身的发展遇到一些瓶颈。
公益宣传
由于学生的精力、财力有限,不能经常从事大型的公益活动。所以公益宣传成为了部分志愿者的主要活动方式。成立不到一年,通过各省分站的努力,晴天公益联盟已经进行了若干次关于低碳环保、雷锋精神、感恩父母等的宣传活动。
公益创业
晴天公益联盟与中大创联合作关系密切,因此晴天公益联盟在进行志愿服务的同时,也很关注志愿者自身的发展,鼓励大家进行公益创业,并积极地向志愿者提供相关创业咨询、指导。一方面能为今后志愿者自身的发展提供基础,另一方面也有利于组织本身的长期发展。
纯公益性
避免过多地向社会募集资金
晴天公益联盟发展,大部分活动费用都是由联盟自身承担的。只是在部分分站进行的抗灾义卖当中向公众募集了少数资金。为了保持本组织的完全公益性,管理层决定要尽量避免向公众募集资金,应将资金来源更多地转向企业赞助和公益创业当中。
资金来源
建立初期的活动所需费用,都是由组织的管理人员以及热心志愿者所垫付。发展,晴天公益联盟开始得到了部分企业的活动赞助。有关的基金会也向其提供了部分支持。
会员会费
个别省市分站向志愿者收取了10元以内的会费,经过总部管理层的再三考虑,决定进行公益创业之后,将之前征收的会费如数退还给志愿者。已达到完全公益的目的。
公益创业
2010年7月,联盟管理层决定以公益创业的方式来维持NGO的发展,这对于联盟本身具有重要的转折意义。通过公益创业的方式,将创业的部分收入用于本NGO的发展,其他作为创业的流动资金,以避免向社会募捐财务,防止不必要的纷争。
志愿者牺牲
山西站副站长-马旭
马旭,生于1992年8月26日,曾就读于山西省大同一中。晴天公益联盟山西分站的创办者之一,学习成绩极为优异,他的领导力与亲和力受到了大家的一致认同。 2010年7月28日凌晨3点,马旭同学由于劳累过度,突发心肌梗塞逝世,年仅17岁零11个月。无数人为他的离去而感到悲痛和惋惜。
2010年8月,晴天公益联盟授予马旭同学年度优秀志愿者称号,授予山西分站优秀志愿团队称号。
马旭同学虽然离开了,但是更坚定了志愿者们将一生致力于公益事业的信念。
组织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款 协会名称:晴天公益联盟
第二款 协会性质:完全公益的非政府公益组织(NGO)
第三款 协会宗旨:以完全公益为目的,以支教、赈灾、公益宣传、公益创业为主要方式进行协会服务范围内的志愿活动
第二章 涉及范围
第四款 本协会的服务范围:1.爱心支教活动
2.抗灾救灾活动
3.扶贫助困活动
4.公益创业活动
5.开展爱心帮扶活动
6.进行社会志愿服务
7.开展公益宣传
第五款 本协会的地域范围
1.协会办事机构所在地、县、市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六款 本协会的组织机构:
1.会员代表大会 最高职权部门
2.理事会(会员代表大会常任理事会)
3.人事部
负责协会内部人员管理,包括招募会员,组织会员代表选举,办理退会手续等
4.宣传部
负责宣传协会,扩大协会的影响力;协会运作信息的公布;寻找活动赞助;联络媒体等
5.组织部
负责策划和组织协会内部活动和会议以及各项公益活动的策划组织等
6.财务部
负责协会经费的管理,捐助活动等
7.档案管理部
负责保存协会会员资料;活动、会议记录;财务收支记录等
8.纪律监察部
负责监管协会各部门的运行情况,处罚违反协会章程的行为等
9.外联部
负责与其他官方公益组织、NGO组织的合作、交流等
第四章 会员
第七款 会员组成:本协会会员由各高校大学生以及部分高中生、社会志愿者组成
第八款 入会条件:
1. 遵守协会的章程
2. 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3. 积极上进,愿意在能力范围内无偿为他人服务
第九款 入会程序:
1. 提交书面入会申请
2. 经人事部审核批准
3. 经人事部发给会员证
第十款 会员权利:
1. 享有协会内部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 享有参与协会活动的权利
3. 享有对协会管理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的权利
4. 享有对协会活动的提案权
5. 享有参与会员代表大会并行使相应职权的权利
6. 享有自由退会的权利
第十一款 会员的义务:
1. 遵守我国法律、法规,校纪、校规
2. 遵守协会的章程
3. 执行协会的决议
4. 维护协会的合法权益
5. 积极参与协会活动,无正当理由不拒绝参加协会活动、会议
6. 监督协会工作,并提出相关建议
第十二款 关于退会
1. 会员因故退会应书面通知人事部,经人事部办理手续,并由理事会批准退出本协会,会员证由自己保留
2.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警告、罢免职务、除名等惩罚
3. 会员退会后不得多次重复入会,对协会有突出贡献者或在入会期间表现良好者经理事会讨论批准可再次入会
第五章 会员代表大会
第十三款 大会地位:
1. 会员代表大会是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四款 大会职权:
1. 制定和修改章程
2. 选举和罢免理事
3. 选举和罢免会长
4. 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5. 审议会员提案
6.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7. 决定本协会与其他公益团体的分立、合并或合作终止
第十五款 召开时间:
1. 大会在每年的7月底到8月初召开。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召开大会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并在一个月前通知所有会员代表
2. 大会延期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十六款 召开及表决条件:
1.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
2. 第五章第十四款第2,3,4,5,6条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3. 第五章第十四款第1,7条须经到会会员代表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4. 大会各项表决均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第十七款 会员代表的产生:
1. 当会员总数不超过100人时,所有会员均可兼任会员代表
2. 当会员总数超过100人时,选举其中的100人为会员代表,此时理事不得兼任会员代表
3. 会员代表选举应依照其所在单位或地区分区进行选举,各区按其人数占会员总数的比例分配代表名额
4. 会员参选前应向人事部提交书面申请
第六章 理事会
第十八款 理事会的组成:
1. 本协会理事由会长、副会长、各部门部长(副部长)组成
2. 理事任期一年,可连选连任
3. 理事会会长由协会会长担任
4. 第一届会长、副会长由协会发起人担任,各部门部长、干事由发起人招聘、任命
第十九款 理事的选举和罢免
1. 会员可在会员代表大会召开一个月前向人事部提出书面竞选申请
2. 理事会成员协商决定候选人,协商不成,由理事会表决半数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3. 由会员代表选举产生新理事
4. 罢免、临时增补理事须经理事会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可生效
5. 理事的选举、罢免、增补结果应在15日内向全体会员公布
第二十款 理事的权利和义务
1. 依照各自分工组织协会工作,参与协会的管理
2. 向理事会提出工作意见和协会发展方向
3. 了解、监督协会的运作情况
4. 遵守协会章程
5. 享有章程允许的其他各项权利,履行章程规定的其他各项义务
第二十一款 理事会职权:
1. 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包括资金的筹集和使用
2. 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的制定
3. 定期听取、审议各部门工作报告
4. 组织会员代表大会前的工作,包括确定新任理事候选人
5. 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
第二十二款 理事会会议
1. 理事会由理事长召集和主持,有1/3以上理事提出召开会议时,必须召开理事会,理事长不能召集时,由提议者召集会议
2. 理事会每年定期举行两次,进行工作总结和相关活动的议定,其他临时会议可以各种方式(如网络等),灵活召开
3.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可召开,决议须由半数以上到会理事同意方可通过
4. 理事会决议应在15日内向所有会员公布
第二十三款 理事长
1. 协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由协会会长(副会长)担任
2. 理事长(协会会长)必须在本协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没有犯罪经历;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遵守协会章程
3. 理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理事会;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代表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七章 协会财务
第二十四款 协会经费的来源和去向:
1. 会员会费缴纳
2. 企业赞助
3. 协会运作的必要支出
4. 协会活动的必要支出
5. 对外捐赠
第二十五款 财务管理:
1. 协会经费由财务部负责管理,纪律监察部负责监管,经费收入需通知理事会,支出向理事会定期汇报,收入支出的全部资料必须到档案管理部备份,收入支出的全部信息必须经宣传部向社会公布
2. 协会财产由财务部负责
3. 每届会员代表大会财务部须做年度财务预算以及决算报告,须经会员代表大会通过方可生效
4. 协会财产不得由个人或团体侵占、私分或挪用
5. 协会终止之后财产全部捐赠其他社会基金、公益团体,只能用于与本协会宗旨相关的一切活动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六款 本协会的名称、性质在协会创立初期可以经由理事会协商修改,协会正式运行后,其名称、性质的修改必须经由会员代表大会协商修正
第二十七款 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会员代表大会常任理事会所有
第二十八款 本章程自协会正式运行之日起生效
最新修订时间:2024-05-19 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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