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文化局是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二、根据本区发展总体规划,对全区性公共设施、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进行规划、指导并负责实施。
三、负责规划全区性文化工作、组织全区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加强对社区群众文化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服务。
四、负责全区文化艺术的创作、评论、研讨和对文化艺术人才的培养。
五、归口管理本区群众文化事业、图书事业、电影事业、文博事业和文化社团等。
六、负责本区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制定和政策的指导与扶持,协调文化产业发展中的有关问题,推进区域文化产业发展。
七、引进和推动文化企业落户本区,指导督促文化产业基地和区域性特色文化产业集聚区等重大项目的建设。
八、管理机关和所属单位基本建设和国有资产管理。
九、依法审批和管理社会文化娱乐市场、演出市场、文物市场、图美市场、音像市场、书报刊市场、棋牌娱乐市场,引导和监督经营者合法经营。
十、做好民间文化艺术的挖掘和管理工作。
十一、指导各街、镇的文化事业建设。
十二、对本系统所属单位图书馆、文化馆、电影院等国办文化阵地实施领导和管理。
十三、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领导
马理路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文化局党委书记、局长
郑 葵 区文化局副局长
范文翔 区文化局副局长
景俊安 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许龙成 区文化局调研员
邓经球 区文化局副调研员兼社文科科长
郑怀水 区文化局副调研员
内设机构
普陀区文化局设4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1、负责日常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2、负责对外联络、对内协调工作;
3、负责信访、信息、督查等工作,
4、负责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统战、老干部、妇联、计生、工会、共青团等党群工作;
5、负责人事管理及人才发展工作;
6、负责财务、审计等工作。
(二)社会文化管理科
1、贯彻执行有关文化艺术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制定并组织编制全区文化事业发展规划;
2、负责全区文化艺术的创作、评论、研讨和对文化艺术人才的培养;
3、归口管理本区群众文化事业、图书事业、文博事业和文化社团等;
4、负责组织全区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加强对社区群众文化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服务;
5、负责民间文化艺术的挖掘和管理工作。
(三)文化市场管理科
1、依法审批和管理社会文化娱乐市场、演出市场、文物市场、图美市场、音像市场、书报刊市场、棋牌娱乐市场。
2、督促检查文化市场法规的执行情况,引导和监督经营者合法经营业
3、负责对文化市场行业协会的指导工作。
(四)文化产业发展科
1、负责要区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的指导与扶持,协调文化产业发展中的有关问题,推进区域文化产业发展;
2、引进和推动文化企业落户本区,指导督促文化产业基地和区域性特色文化产业集聚区等重大项目的建设;
3、负责所属单位基本建设工作;
4、依法管理本区的电影放映市场;
5、负责本系统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6、负责安全生产、综合治理、爱国卫生等工作。
文化社团
上海市普陀区书法协会
普陀区书法协会的前身为普陀区美术书法协会,2005年更名重新组建而成。在册会员149人。
上海市普陀区收藏协会
普陀区收藏协会成立于2002年9月7日,有会员111名。普陀区收藏协会以打造民间收藏文化为特色项目,积极组织民间收藏展示交流活动,开展收藏文化研究与普及工作,运用多种方式参与社区文化建设,不断满足广大市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上海市普陀区摄影协会
普陀区摄影协会是经区民政局审核批准的机构,该协会成立于1996年,由区文化馆、区体育局、区教育局及
沪西工人文化宫的各摄影团体合并而成,会员共104名,会长由陆元敏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