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调查是对调查对象的所有单位一一进行调查的调查方式。例如要掌握全国人口总数及构成情况,就需要对全国每一户居民进行调查。各种普查和多数定期统计报表都属于全面调查。全面调查需要耗费较多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因此通常只用来反映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经济现象资料。
这种方法在以前的计划经济时期广泛使用,现在由于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各种经济成份的多元化,已经不太适应当前的形势,只是作为一种补充性的统计调查方法。目前主要是在各类规模以上的企业调查中运用。
法商全面调查原则要贯穿刑事诉讼的始终,而不限于法庭调查法。商贯彻全面调查原则,可以全面把握未成的人生活﹑成长环境,了解其人格﹑素质等情况,查明犯罪的原因和条件法。商这不但有利于正确处理案件,而且对选择正确的方法和途径对其进行教育﹑改造也是很有必要的法。
社会经济调查,通常有两种
方法:一种是全面调查,又叫普查;一种是
抽样调查。全面调查就是对需要调查的对象进行逐个调查。这种方法所得资料较为全面可靠,但调查花费的人力、物力、财力较多,且调查时间较长,不适合一般企业的要求。全面调查只在产品销售范围很窄或用户很少的情况下可以采用。对品种多、产量大、销售范围广的产品,就不适用全面调查,而可以采用抽样调查。抽样调查是从需要调查对象的总体中,抽取若干个个体即样本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的情况推断总体的特征的一种调查方法。抽样调查可以把调查对象集中在少数样本上,并获得与全面调查相近的结果。这是一种较经济的调查方法,因而被广泛采用。
调查对象范围广,单位多,内容比较全面。但一般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时间。因此,调查内容不宜太多,一般应限于必须掌握的、能够为编制与检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所必需的全社会的基本情况的指标。应逐步改变一切都要依靠全面统计报表搜集资料的习惯,尽量采用一些非全面调查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