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决定制订的教材规划
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决定制订的,经出版社申报、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确定了9716种选题列入“十一五”国家级教材规划,后有2025种教材选题被推荐进入“十一五”国家级教材规划(补充)公示。
项目意见
一、“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的内容要坚持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做到思想性和学术性的统一。
二、“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要适应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的发展,体现科学性、系统性和新颖性。要及时反映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的新成果,并随着学科的发展及时修订。
三、“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的编写、出版,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出版法律、法规,恪守学术道德,坚守学术诚信,杜绝任何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发生。
四、承担任务的各方面要共同努力,通力协作,保证高质量出版“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教材编著者所在高等学校要从政策、资金等方面提供条件,支持编著者按计划完成书稿编写工作;教材编著者,按时编写出高质量的教材;教材的出版单位要从资金等方面对教师编写教材予以保证,并严把出版环节,保证教材的编校和印刷质量,按时完成出版任务。
五、“十一五”国家级教材规划将采用项目模式进行管理,加强对编写、出版过程的监控。教育部将通过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教材网及相关媒体跟踪教材的编写、出版进程,发布相关评价信息。
六、“十一五”国家级教材规划将引入评审、评介和选用机制。充分发挥教学指导委员会等专家组织的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教材评审与评介工作,促进教材质量的不断提高。各高等学校应加强教材选用管理,严把教材选用关,确保高质量教材进课堂。
管理规定
1.承担编写任务的作者要根据《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申请书》的承诺,紧密结合学科、专业、科技发展和教学需要,按时编写出高质量的教材,并保证内容的思想性和科学性。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不得侵犯其他作者的著作权。
2.承担编写任务的作者所在的学校应在政策、经费等方面为作者创造良好的环境,支持作者按计划完成书稿编写工作,了解编写状况并检查完成情况。
3.承担出版任务的出版社要按照本社在《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申请书》中的承诺,提供条件保障。配备得力的编辑人员,按时完成出版任务,并保证教材的编校和印刷质量。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保证教材的合法出版权。
4.规划教材要进行严格的审稿。承担审稿任务的专家应具有正高以上职称(高职高专规划教材要求副高以上职称),审稿人为两人以上。必要时召开审稿会议,审稿不合格的应及时修改并重新审稿,确实未达到规划教材要求的,依据审稿意见,取消其规划教材称号。
5.规划教材统一标记为专用标记,任何出版单位不得超范围使用,也不可使用近似的标记和名称。
6.为做好规划教材的宣传推广和评介工作,使规划教材更好地为教学服务,各出版社要安排专人负责及时将所承担的规划教材的相关信息报送教育部高教司。
7.教育部将在“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教材网”上建立专门的管理模块,及时向高等学校和出版社公布规划教材项目的进展情况,对未按时完成的进行公布,必要时将予以取消。同时,对已出版的规划教材进行多种形式的评介,各高等学校和出版社应积极参与和关注。
8.规划教材交稿时间应在2010年12月31日之前,逾期没有完成的,将取消其称号。
9.各高等学校应高度重视教材的选用工作。加大对规划教材的选用,促进高质量教材进课堂。
选题结果
2006年8月8日,经出版社申报、专家评审、网上公示,最后确定了9716种选题列入“十一五”国家级教材规划。
2008年1月2日,按照《关于补充申报“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教材规划”选题的通知》的要求,共有186个出版社申报了9735种教材。经专家评审,有2025种教材选题被推荐进入“十一五”国家级教材规划(补充)并予以公示。
最新修订时间:2023-05-23 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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