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新时代军事战略方针,适应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强军目标根本要求,服务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实施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以提升学生国防意识和军事素养为重点,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的宏观指导,规范组织管理、教学管理、队伍管理和学科建设,教育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联合制订了《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建设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注:1.指标分A、B、C三类。A类为核心指标21项(每项4分),B类为重点指标16项(每项3分),C类为发展指标3项(每项2分),总计40项(138分)。A类指标完成18项(含)以上为合格。对于合格的普通高校,总分80分(含)-99(含)分为良好,100分(含)以上为优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