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提款权
国家外汇储备的一部分
普通提款权又叫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储备头寸,是国家外汇储备的一部分。储备头寸是一国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自动提款权,其数额的大小主要取决于该会员国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认缴的份额,会员国可使用的最高限额为份额的125% ,最低为0 。
定义
普通提款权(General Drawing Right缩写为GDR)与特别提款权 SDR相似,普通提款权也是分配给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成员国的。但与特别提款权不同的是,普通提款权是信贷,而特别提款权可以作为成员国现有的黄金和美元储备以外的外币储备
普通提款权是为了解决会员国经常项目逆差而发放的,期限一般为3至5年,最大限额为其份额的125%。
组成
1、成员国向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缴纳份额中的25%的黄金可兑换货币
当一个国家加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时,必须按一定的份额向该组织缴纳一笔资金,称之为份额。按照IMF规定,认缴的份额25%必须以黄金或可兑换货币缴纳,其余75%须以本国货币缴纳。当成员国发生国际收支困难时,有权以本国货币抵押的形式向IMF申请提用可兑换货币。提用数额分五档,每档25%。申请条件逐档严格。第一档最为宽松,一般只要提出申请,便可提用。其余四档为信用提款权。
2、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为满足成员国借款而使用的本国货币
按照IMF规定,成员国认缴份额的75%以本国货币缴纳。IMF向其他成员国提供本国货币的贷款时,产生了本国对IMF的债权,可以无条件提取并用于国际收支逆差的支付。
3、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该国借款的净额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该国借款的净额也是该成员国的债权,同样,该国也可以无条件提取用于国际收支逆差的支付。
注解
储备头寸(reserve position)是指一成员国在基金组织的储备部分提款权余额,再加上向基金组织提供的可兑换货币贷款余额”:此时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角色有点类似于央行,而各国则处于类似商业银行的地位;以此类比,储备头寸就相当于“准备金”,可兑换货币贷款余额相当于央行给予商行的信贷额度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06-17 1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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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定义
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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