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提款权又叫在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
储备头寸,是国家
外汇储备的一部分。储备头寸是一国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自动提款权,其数额的大小主要取决于该会员国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认缴的份额,会员国可使用的最高限额为份额的125% ,最低为0 。
普通提款权(General Drawing Right缩写为GDR)与
特别提款权 SDR相似,普通提款权也是分配给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成员国的。但与特别提款权不同的是,普通提款权是
信贷,而特别提款权可以作为成员国现有的黄金和美元储备以外的外币
储备。
普通提款权是为了解决会员国
经常项目逆差而发放的,期限一般为3至5年,最大限额为其份额的125%。
当一个国家加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时,必须按一定的份额向该组织缴纳一笔资金,称之为份额。按照IMF规定,认缴的份额25%必须以黄金或可兑换货币缴纳,其余75%须以本国货币缴纳。当成员国发生国际收支困难时,有权以本国货币抵押的形式向IMF申请提用可兑换货币。提用数额分五档,每档25%。申请条件逐档严格。第一档最为宽松,一般只要提出申请,便可提用。其余四档为信用提款权。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该国借款的净额也是该成员国的债权,同样,该国也可以无条件提取用于
国际收支逆差的支付。
“
储备头寸(reserve position)是指一成员国在基金组织的储备部分提款权余额,再加上向基金组织提供的
可兑换货币贷款余额”:此时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角色有点类似于央行,而各国则处于类似商业银行的地位;以此类比,储备头寸就相当于“
准备金”,可兑换
货币贷款余额相当于央行给予商行的
信贷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