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源对物体的显色能力称为显色性,是通过与同色温的参考或基准光源(白炽灯或画光)下物体外观颜色的比较。光所发射的
光谱内容决定
光源的光色,但同样光色可由许多,少数甚至仅仅两个单色的光波纵使而成,对各个颜色的显色性亦大不相同。
要鲜明地强调特定色彩,表现美的生活可以利用加色的方法来加强显色效果。采用低
色温光源照射,能使红色更加鲜艳;采用中等色温光源照射,使蓝色具有清凉感;采用高色温光源照射,使物体有冷的感觉。
当光源光谱中很少或缺乏物体在基准光源下所反射的主波时,会使颜色产生明显的色差。色差程度越大,光源对该色的显色性越差。显色指数系数(Kau fman)仍为定义光源显色性的普遍方法。
太阳光的显色指数定义为100,白炽灯的显色指数非常接近日光,因此被视为理想的基准光源。此系统以8种彩度中等的标准色样来检验,比较在测试光源下与在同色温的基准下此8色的偏离程度,以测量该光源的显色指数,取平均
偏差值Ra20—100,以100为最高,平均色差越大,Ra值越低。低于20的光源通常不适于一般用途。
白炽灯的理论显色指数为100,但实际生活中的白炽灯种类繁多,应用也不同,所以其Ra值不是完全一致的,只能说是接近100,是显色性最好的灯具。具体灯具的显色指数值可见下表所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