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雨工程是在科技援助站建设的基础上,通过
中华国际科学交流基金会学科专业委员会组建科技教育普及,科技交流合作和科技援助互动网络,使落后地区的中小学有步骤地实施科技援助信息计划,减少出现信息时代的“新文盲”。
发展规划
中华国际科学交流基金会(简称科基会)于2004年6月在北京成功召开了全体代表大会,200多名海内外科学家及理事单位代表一致呼吁,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必须从孩子抓起,倡议实施“春雨工程”,意在科技援助站建设的基础上,通过科基会学科专业委员会组建科技教育普及、科技交流合作和科技援助互动网络,使落后地区的中小学有步骤的实施科技援助信息计划,避免出现信息时代的“新文盲”,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贡献力量!
据统计:美国已有95%的中小学联上了互联网,而中国每年只有15%的学生接受信息技术教育。中国有70余万所中小学,其中78%分布在农村,拥有电脑的学校微乎其微。当数以千万的城市人享受着丰富的信息资源时,农村人口正逐渐成为信息时代的“新文盲”。
“春雨工程”首期计划建设300个科技援助站,每个需要投资5万元,该公益项目享受
国家税务总局税前抵扣政策。
特征
她是面向落后地区中小学的科技普及教育的信息工程;
她是各地区科技合作交流的信息互动网络;
她是由科学家倡议的全社会的爱心工程;
标识
该标识整体以网络时代的标志“@”为原形,以“水滴”为核心,以抽象的“帮助之手”为辅助,形成富有科技、动感、公益等寓意的图形。
该标识外型体现了“春雨工程”的信息化特点,以水滴形状传达“春雨工程”的公益性质,以帮助之手来号召全社会扶助青少年的信息科技教育工作。
该标识以科技蓝为基准色,体现科技推动教育的内涵,具有浓郁的时代。
春雨工程实施细则一、总则第一条 中华国际科学交流基金会(以下简称“科基会”)为协助政府实现构建和谐社会、实施
科教兴国战略的方针,向社会发布了《春雨工程倡议书》和《春雨工程实施计划》,并于2005年1月启动春雨工程公益援助项目。根据春雨工程科技援助站实施计划,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春雨工程的主题是:弘扬科技公益精神,让所有孩子接受现代信息教育。春雨工程首先在经济欠发达地区的中小学校建设科技援助站,在科技援助站建设的基础上,通过科基会学科专业委员会组建科技教育普及、科技交流合作和科技援助互动网络。 第三条 春雨工程是科基会管理下的专项基金。本基金所募集资金严格按照《中华国际科学交流基金会章程》的规定管理和使用。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专指春雨工程科技援助站(以下简称项目)的建设和管理,不涉及科基会中心网站的建立。 二、项目捐赠办法第五条 国内外个人和机构直接捐款八万元人民币,或者国内外个人和机构捐款五万元人民币、受助当地配套资金三万元人民币,均可捐建一家春雨工程科技援助站。 春雨工程科技援助站具备21台以上电脑、中小学各科课程网校、正版教学管理软件及远程信息化教育所需的配套设施。 第六条 捐赠方的意愿可通过电话、传真等传达到科基会,同时需同科基会签订捐赠协议书(协议书范本可从网上下载,详见附件一)。 第七条 捐赠方享有以下权利: (一)根据科基会规划,指定项目实施地区及中小学校; (二)获得科基会颁发的捐赠证书,科基会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告以彰显其善举; (三)由捐赠方命名所捐建的春雨工程科技援助站; (四)获得科基会开具的捐赠发票并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减免税优惠; (五)一次性捐款数额100万元人民币以上者,科基会可按捐赠方意愿邀请媒体举行捐赠仪式,并邀请捐赠方出任科基会名誉理事单位。三、项目申请第八条 实施对象:在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县、乡镇、村中小学校建立科技援助站。科技援助站主要建在有上网条件的中小学校。 第九条 受助学校确定: (一)捐款5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捐赠方有权指定在一个或多个中小学校建立科技援助站; (二)捐赠方也可委托科基会考察和确定受助学校,科基会根据捐赠方意愿在提出申请的学校中筛选出符合条件者进行考察后建立科技援助站; (三)捐赠方指定的中小学校和由科基会确定的中小学校均需履行申请审批手续。 第十条 申请条件: (一)县、乡、镇、村中小学校; (二)捐赠方指定的中小学校; (三)教学基础设施健全,教学管理优秀; (四)具有一定信息技术教育条件; (五)有能力配备相应教师并获得配套资金。 第十一条 具备上述条件的中小学校应通过电话、传真或互联网报名,同时将书面申请加盖当地县、乡两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章,通过邮局送交科基会(申请表可从网上下载,详见附件二)。 第十二条 县政府或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可出面为所辖中小学校集体报名并提出书面申请。集体申请原则上一次不超过五所学校为宜。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集体报名。 书面申请包括的内容: (一)当地地理环境状况和人文环境状况; (二)当地基础教育现状特别是信息教育现状; (三)项目申请原因; (四)项目配套资金筹集情况;项目后续资金保障承诺; (五)项目使用及安全管理承诺; (六)科技援助站项目申请表(每校一份); (七)其他与项目有关的内容。四、项目审批程序第十三条 科基会收到书面申请之后,本着先建捐赠方指定项目的原则受理。 第十四条 科基会在收到捐款之后,六十日内完成对学校的考察,开始实施项目。 第十五条 受助学校确定之后,科基会即与当地学校协商并签订配套资金协议书(协议书范本可从网上下载,详见附件三)。经考察确认后,由科基会组织项目实施。 五、项目实施与运行第十六条 科技援助站的建设实施,由科基会委托信誉好、质量高、售后服务网络健全、有社会公益心的品牌电脑公司和受助学校共同完成。电脑、配套设备的品牌、型号、安装调试的过程,都要按照该公司和科基会签订的协议进行。 第十七条 受助学校通过互联网向科基会和捐赠方报告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实施完成后,受助学校应向科基会注册登记(注册登记表可从网上下载,详见附件四)。 第十八条 科技援助站建成后一个月为试运行期。试运行期间,受助学校每周一次通过网络向科基会报告运行情况。 第十九条 科技援助站正常运行后,受助学校每学期一次通过网络向捐赠方和科基会网站报告科技援助站使用情况。第二十条 科基会春雨工程网站不定期举行各种网上活动,科技援助站要积极参加科基会春雨工程举办的活动,充分发挥科技援助站的作用。六、项目运行后管理第二十一条 春雨工程科技援助站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长久保持与科基会春雨工程办公室的联系,将科技援助站管理工作纳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电教工作范围,使科技援助站在信息化教育中充分发挥作用。 第二十二条 建立志愿者队伍,弘扬科技公益精神。招聘高素质的志愿者,使其成为春雨工程的社会支撑力量。受助地区的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每年向春雨工程办公室推荐10名
大学生志愿者,先由各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供名单和联系方式,再由科基会审查。大学生志愿者在所在大学里负有推广春雨工程的义务,特别是宣传自己家乡的援助站,假期到家乡科技援助站帮助老师工作,向老师和学生传授使用软硬件设备知识。 第二十三条 科技援助站要认真填写科基会志愿者手册,做好志愿者服务时间登记,为志愿者创造良好的服务环境。 第二十四条 春雨工程网站建立春雨工程网校,向科技援助站开设远程教育课程,将先进的教学理念和教学资源送到每家援助站。援助站应按时接收课程,进行教师培训,开阔学生眼界。 第二十五条 科技援助站信息化教师为春雨工程网站通讯员,要积极组织师生为春雨工程网站投稿,宣传所在地区和学校。 第二十六条 科基会将不定期邀请捐赠者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科技援助站进行考察评估。评估结果为优秀者,科基会对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受助学校和援助站进行奖励;评估结果为不及格者,科基会会同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后评估仍不及格,科基会收回援助站改放其他学校。 第二十七条 本实施细则由
中华国际科学交流基金会春雨工程办公室负责解释。 四川在线春雨工程
四川在线春雨工程成立于2004年春,由全国网民共同组建,经四川日报报业集团批准落实,成为四川地区最大的网民助学织组,后经共青团四川省委批准为扶助四川边远地区失学儿童春雨助学工程小组。
春雨工程从成立至今,已救助2000多名失学儿童重返校园完成学业。其中以一对一认助为主,分别建立了上千对家庭的友好往来。
公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春雨工程组织性质、宗旨、运作方式、人员构成等,特制定本公约。
第二条 春雨工程是以援助贫困在校学生为主要目的的民间助学组织,以四川在线网站为运作平台,由不特定志愿者共同组成。
第三条 春雨工程宗旨:帮助想读书的孩子多认识一个字、多上一天学。
第四条 春雨工程志愿者,是指自愿参与到春雨工程中,认可并接受本公约条款,以定向或不定向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的认助人(自然人或单位),以及用其他方式积极参与春雨工程助学活动的社会人士。
第五条 本公约所称“网上”“网络”,均指四川在线论坛春雨工程论坛版块以及春雨工程QQ群。
第二章 联络人
第六条 联络人,是指为保证春雨工程正常运行,为其自愿、义务提供管理、联络等日常事务服务的春雨工程志愿者。
第七条 联络人工作内容:
⑴ 收集、确定贫困学生及学校信息,并进行分类整理;
⑵ 对拟资助学生进行家庭、学校回访,并制作回访信息;
⑶ 对学生信息进行综合筛选、确定之后,发布网上;
⑷ 接受网友认助资金并公布至网上;
⑸ 每年九月入学时间,通知各认助人续交认助款,并将认助资金划款或送至相应学校及学生;
⑹ 每年年底组织召开信息总结会;
⑺ 沟通、联络学生及认助人之间的其他工作;
⑻ 沟通、联络春雨工程与其他组织的工作;
⑼ 需要春雨工程处理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第八条 春雨工程至少保证两名核心联络人成员,该成员离任前应向春雨工程推荐一名接替志愿者,以保证春雨工程事务顺利进行。
第三章 运作方式
第九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向春雨工程提供认助捐款,无数额限定。春雨工程暂时不能为认助人提供正式收据或者发票,仅提供账目查询和监督。
第十条 认助方式分为定向、不定向两种:
⑴ 定向认助,指由单一或多个认助人固定认助某一个或多个在校学生的方式,简称“一对一认助”;
⑵ 不定向认助,指认助捐款直接进入春雨工程账户,除去定向认助部分学生,以春雨工程名义对其余学生进行认助或统筹使用的方式。
第十一条 资金使用方式:
⑴ 小学生,每人每年200元认助金;初中生,每人每年400元认助金;高中生,每人每年800元认助金。
⑵ 每年对学生回访时,购买一定数额文具、书籍、体育用品等。
⑶ 负责对外工作的联络人每年通讯费用200元。
⑷ 春雨工程运行过程中的其他必要零星费用支出。
第十二条 运作流程
⑴ 制作拟认助学生名单并发布至网上;
⑵ 设立专门账户接受认助人捐款;
⑶ 定向认助时,及时向学校及学生通报该认助人;对于不愿意透露个人信息的认助人,应明示春雨工程联络人员。
⑷ 每年秋季开学时,将认助款项划至学校联络老师处或直接由志愿者送至学生。
⑸ 每年年底通过网络、年会公布一年资金收支、使用情况。
⑹ 春雨工程坚持高度透明,每一笔资金往来都应公布于网上,接受四川在线及其他网友监督。
第十三条 参加回访和预访的交通食宿开支均由志愿者自行承担。春雨工程不承担由此带来的债务、安全等其他任何责任。
第四章 认助人
第十三条 认助人于决定认助前,应主动登记春雨工程论坛,认真阅读、理解本公约条款及其他相关信息,其进行捐款的行为视为对本公约的认可和接受。
第十四条 认助人应知晓并理解春雨工程活动的自愿性、自发性及义务性,对于其运作过程中的时间或人员安排应予以接受,并自行留意相关资料的公布。
第十五条 认助人应配合联络人工作,填写用于备案的认助人信息表格。春雨工程有责任为认助人的个人信息保密。
第十六条 认助人的任何捐款,一经进入春雨工程账户,将不再予以退还。
第十七条 春雨工程联络人将努力协调认助人与学生之间的个人联系,但双方感情的培养及建立需要认助人付出更多的努力。
第四章 其他
第十八条 春雨工程的口号为“为多读一天书”。
第十九条 本公约于发布之日起生效,每年周年庆时根据春雨工程运行情况予以修订。
团队领导
发起人:人性光芒(网名)
首届(2004 年——2006年)
首届会长:曾经动心(网名)原四川在线管理员之一。
首届理事长:恐怖组织(网名)原
四川省工商局秘书处秘书长。
首届副理事长:春雨(网名)原四川温江县人民医院医生。
首届理事会成员:乔峰、蜀狂、我很快乐、鱼鱼天上飞、打火机、天意如刀、渭水
第二届(2007年——2009年)
会长:曾经动心
理事长:无霜公子
副理事长:紫衣
财务总管:春雨
第三届(2010年——)
会长:紫衣
理事长:无霜公子
副理事长:鱼鱼天上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