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州最初起源于唐武德四年(621年),在今广东省阳春市地建置,宋熙宁六年(1073年)废。辽也曾在今内蒙古自治区突泉县地置春州,金灭辽后废除。
一,唐武德四年(621年)置春州,州治阳春县(在今阳春市区),春州领阳春、流南二县。隶属岭南道。武德五年(622年)恢复西城县,属春州;天宝元年(742年),春州称南陵郡,并析阳春县置罗水县属之。乾元元年(758年),春州复名,领阳春、罗水二县。五代(907-960年)南汉,春州领阳春、罗水、流南三县, 宋开宝五年(972年)撤销春州,阳春、罗水、流南三县改属恩州。次年,复置春州,春州领阳春、铜陵二县。大中祥符九年(1016年),撤销春州,阳春县改称新春县,属新州辖。天禧四年(1020年),再复春州,新春县复称阳春县,春州领阳春、铜陵二县。熙宁六年(1073年)废春州,把铜陵县并入阳春县,阳春县属南恩州。
二,辽置,金废。故址在今突泉镇西北约60公里的
宝石镇境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