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耗品是指
电池,
白纸,墨等易损易耗品,正在使用的塑料袋就属于易损易耗品,所以党中央国务院于2008年做出如下决定:
1、
低值易耗品是价格低廉,使用时间短,易损易碎,更换频繁那部分生产资料。其特点是: (1)它能多次使用,在使用之后基本上保持原有的实物形态,它的价值逐渐地分次地转入新的产品成本,报废时一般还留有
残值,如:农具、工具、劳保用品等,所以从本质上说,是属于固定资产的范畴。(2)它的价格低廉或易耗损,经常需要维修和购置补充,种类繁多,更换频繁,为了便于管理起见,习惯上不列作固定资产,而将它们划为低价易耗品。对低值易耗品的会计处理一般都视同材料进行核算的。
2、易耗品是指不够
固定资产标准的各种教学、科研用物质,如:各种易损、易耗的材料;价值在200元以下,不成批量,较耐用的各种工具、教具、低值仪器仪表等。
4、易耗品是指经过几次加工或一段时间使用后而消耗的物品,如元件、刀具(如金属切削刀具、砂轮、油石、
锯条、
丝锥、板牙等)、易损零配件等。
6、易耗品包括教学、科研、行政等各方面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物资。
低值易耗品是指易损、易耗的物品(低值
耐用品是指单价在500元以下,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物品)。
主要有:1.信封、纸张;2.软盘、光盘等;3.铅笔4.圆珠笔;5
签字笔或钢笔;6.修正液或
修正带;7.印盒;8.各种小型机器,如订书机(包括订书针)、打孔机、装订机(包括
装订线)、日期
号码机、
切纸机、计算机、拆信器、
碎纸机等;9.小刀;10.日历等;11.其他,如
标签纸、直尺、三角尺、
透明胶带、粘胶带、绳带、图钉、橡皮筋、大头针、纸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