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故九真太守谷府君之碑
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吴故九真太守谷府君之碑,简称
谷朗碑
,青石质,高1.76米,宽0.72米。碑额11字,碑文18行,每行24字,字径3.5厘米,阴刻隶书,无撰书人姓名。
该碑原在京阳市城东谷府君饲内,清代移至杜甫词(今
耒阳市第一中学
),后又移至蔡侯词内。此碑文词古雅,书法浑劲高古,行笔不见起止转折之象,与其它汉碑隶书不同,实为隶书转变为楷书之始,历代金石学家对“谷朗碑”在我国书法发展史上的作用和艺术价值都有很高评价。1956年7月和1983年10月,谷朗碑均被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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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4-06-07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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