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约”与“新约”是基督教学者对《
希伯来圣经》和《
新约》的基本解释。他们认为《旧约》与《新约》是一部统一的书,记录的都是
上帝的启示;全书的中心事件是上帝为达到
救赎人类的目的,与人一再订立“盟约”或“契约”。
《旧约》记载了上帝与
希伯来人订立的“旧的盟约”,《新约》则记载了上帝藉其爱子耶稣基督与世人订立的“新的盟约”。《旧约》中首次明文出现的立约是
大洪水后耶和华与
挪亚的立约(创9:9-17)。随后又有耶和华与
亚伯拉罕的立约(创15:18),耶和华许诺把“自埃及河直到伯拉大河之地”都赐给亚伯拉罕的后裔。《旧约》中最重要的立约是耶和华在
西奈山与以色列民众的立约(出19,20,24),由
摩西向众民宣布“
十诫”,要以色列民成为“圣洁的国民”。到了
先知时代,以色列人一再背约,祭拜
异神,耶和华一面要追讨他们的罪,一面又要与他们“另立新约”(耶31:31-33)。此“
新约”将不再写在石板上,而要写在人们的“心板”上。到了《新约》时代,耶稣基督以其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实现了上帝与人“另立新约”的应许。耶稣在
最后的晚餐上说:“这是我立约的血,为多人流出来,使罪得赦”(太26:28)。“旧约”是“新约”的先声和准备,“新约”是“旧约”的延续和更新,这就是
奥古斯丁(Augustine354—430)所说“新约隐藏在旧约内,旧约成全在新约中”的全部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