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司法局是日照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统筹规划全市立法工作的责任。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市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建议,负责跟踪了解各部门对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建议。
(三)负责组织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市政府规章草案。承担审查报送市政府的地方性法规草案、规章草案的责任。负责立法协调工作。
(四)承办市政府规章的立法解释工作。负责市政府规章实施情况的评估工作。负责协调部门之间在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编纂、清理市政府规章工作,对地方性法规提出清理或者修改意见。承担市政府规章报送备案工作。承担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具体工作。承担对区县政府、市政府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五)承担统筹推进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全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市政府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全市行政裁决的综合协调和指导工作,办理市政府行政裁决事项。
(六)负责综合协调全市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市政府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工作。
(七)承担统筹规划全市法治社会建设的职责。负责拟订全市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指导全市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全市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市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司法所、村居(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设和基层法律服务、安置帮教工作。
(八)负责拟订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市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管理工作。承担市党政一体法律顾问的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党政一体法律顾问工作。
(九)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市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工作。
(十)指导、监督、组织实施全市社区矫正工作。
(十一)负责管理山东省日照监狱工作;指导、监督监狱执行刑罚、改造罪犯工作。
(十二)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十三)负责规划、协调、指导全市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和干警队伍建设。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管区县司法行政部门负责人。负责协同推进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法律服务行业监管方式,落实监管责任,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融合发展,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便民化,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和质量。
内设机构
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督查、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应急、值班、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宣传教育科
牵头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新闻宣传、精神文明建设、信息、调研、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工作。负责拟定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机关网站更新、维护、管理工作。
立法科
承办全市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建议的协调工作,负责拟订市政府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市政府规章草案的组织起草、审查工作。负责立法草案征求意见的办理工作。承办市政府规章立法解释和规章报送备案工作。
政策法规科
承担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具体工作。指导、监督全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工作。承办对区县政府、市政府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指导、监督市政府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工作。牵头对征求市司法局意见的市委、市政府或者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联合行文的规范性文件稿的法制审核工作。负责处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提出的审查申请。负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承办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工作和解释的具体工作。承担本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监督检查本系统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本机关行政复议相关工作。负责本机关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工作。负责司法行政领域行政许可等政务服务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负责与行政审批服务部门的业务联络协调、信息共享等工作。
行政复议应诉科(对外使用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名称)
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承办向市政府提出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人员的业务培训、资格管理工作。依法办理行政复议申请人对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规定的审查申请。承担重大行政复议决定的备案工作。负责以市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工作。协调处理区县行政复议机关的管辖权争议。负责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承办以市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负责本机关诉讼案件的办理工作。办理市政府交办的非诉讼法律事务。
行政执法监督科(对外使用市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名称)
负责全市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全市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市政府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工作。负责推动行政执法监督各项制度、措施的落实。负责行政执法相关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培训和资格证件管理。负责协调市直部门之间在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中的争议和问题。负责对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的调查处理。会同市有关部门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负责相对集中执法权审核上报工作。负责对行政权力清单、行政责任清单、行政许可事项清理等进行合法性审查。负责协调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负责全市政府职能转变、放管服等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负责以市政府为主体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制审核工作。指导全市行政裁决工作。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裁决事项。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负责制定保障全市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法规规章制定项目建议有关工作。指导全市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全市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司法所、村居(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市人民调解员协会、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工作。指导、协调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指导全市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市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市级人民监督员日常管理工作。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负责规划和推进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公证员和公证机构、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执业活动。监督、管理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负责监督检查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
律师工作科
指导、监督律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律师和律师机构的执业活动。办理、指导、监督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指导、监督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市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审核、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市律师协会工作。协助省司法厅做好全市仲裁登记工作。
社区矫正工作科
负责全市社区矫正方面工作。
戒毒管理科
负责市属强制隔离戒毒所的管理监督工作。
政治部
负责本部门本系统思想政治和组织、人事、编制、社会保障、考核和表彰奖励等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党的建设和干警队伍建设,负责规划、协调、指导全市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本系统的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协管区县司法局负责人的有关事项。
机关党委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现任领导
地理位置
北京路188号日照大厦
所获荣誉
2019年11月,获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