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省政府批准的《日照市机构改革方案》和《中共日照市委、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日照市市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日照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人防办)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人防工作法律法规,起草人防建设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拟订人防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执行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综合防护能力建设要求,负责编制人民防空建设专项规划并监督执行。负责组织编制城市平战综合防护建设发展规划,参与编制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建设总体规划。参与城市总体规划中落实人民防空防护要求的审核,监督检查城市重要区位防护准备和城市基础设施防护功能、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建设落实。
(三)组织实施人防指挥工作,指导制定防空袭计划方案,负责全市人口疏散体系建设,组织指挥理论研究、指挥手段建设和训练演练,指导防空袭演习演练,组织开展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工作,组织指导群众防空组织的建设和训练工作。
(四)组织管理全市人防工程建设,执行国家人防工程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负责人防工程设计、监理、质量和单建人防工程安全监管有关工作。负责地下防护建筑建设管理,参与城市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计划和项目报建联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负责防空地下室防护方面的设计审查和质量监督。负责单建人防工程的管理使用及平战结合有关安全的监管工作。管理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工作。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防要求的事中事后监管。
(五)组织人防信息化体系建设,负责市级人防信息化平台建设与管理,指导全市人防通信警报、信息网络建设与管理工作,协调利用电信、军队通信网以及其他专用通信网保障人防通信警报工作,会同无线电管理部门实施人防无线电专用频率管理。
(六)组织人防平战结合和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组织实施指挥、工程、通信警报、疏散体系以及群众防空组织等人防战备资源的平时开发利用,指导全市利用防空警报发布灾情警报,参与政府应急管理和城市防灾救灾、抢险救援工作。
(七)负责人防指挥所的勘察定点和市级人防指挥所的建设与管理。
(八)负责组织开展人防科研、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推广应用科研成果,管理人防行业标准化工作。
(九)按照有关规定,管理国家、省、市拨人防经费和国有资产,负责监督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征缴、使用,监督管理人防系统国有战备资产,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人防建设市场投融资优惠政策。
(十)组织全市人防机关“准军事化”建设,协助管理区县人防部门领导班子成员任免,负责全市人防系统的战备值勤和应急值班工作。
(十一)战时在市人防指挥部统一领导下,根据有关命令、指示,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准备、人民防空转入战时体制工作,负责发布防空袭警报、指挥人民防空疏散、防护重要经济目标、实施城市人民防空管制等工作。负责组织消除空袭后果。协助有关部门恢复生产生活秩序。为市人防指挥所提供后勤保障。
(十二)组织落实和协调推进人防领域军民融合发展工作。
(十三)承担市人民防空军政联席会议、市人民防空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日照军分区和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深化“一次办好”改革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优化政务服务工作。
内设机构
根据省委、省政府批准的《日照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鲁厅字〔2009〕53号)和《中共日照市委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日照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日发〔2009〕36号),设立日照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为市政府组成部门。
一、行政科室
1.综合科
挂规划财务科牌子,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应急、值班、安全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机关综合性文稿等有关工作。督查全市人防战备值班和战备训练工作。组织全市人防机关“准军事化”建设。组织全市人民防空工作军政联合考核。负责专业人才引进、培养、培训。负责办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办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办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提出对区县人防部门领导班子成员任免建议。负责起草人防建设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承担办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参与查处违反人防法律法规的重大案件。组织开展人防宣传,组织新闻发布工作。组织开展公众防空防灾知识教育和技能培训。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
负责编制全市人防建设规划及综合计划。按照有关规定,管理国家、省、市拨人防经费和国有资产。承担全市人防系统国有战备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人防建设市场投融资优惠政策。负责监督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征缴、使用。负责管理办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负责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和内部审计。负责全市人防综合统计。负责研究拟订人民防空参与军民融合发展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工程科
负责人防工程建设专项规划计划的编制、管理及监督检查。负责地下防护建筑建设管理。参与城市总体规划中落实人民防空防护要求的审核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的编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防空地下室防护方面的设计审查和质量监督。指导全市人防工程的平战转换工作。管理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指导全市单建人防工程安全生产和已建成单建人防工程安全监管工作。组织或参与人防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管理全市人防科学技术和人防标准化工作。组织编制全市人防科研发展规划,开展人防科学技术研究和学术交流,推进人防科技创新和科研成果推广应用。负责人防领域行政许可等政务服务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负责与行政审批服务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业务联络协调、信息共享等工作。
3.应急指挥科
组织指导全市人防指挥、通信警报、人口疏散体系、信息化和群众防空组织建设。指导制定防空袭计划方案,组织指挥理论研究、指挥手段建设和训练演练。组织开展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工作。负责人防指挥所的勘察定点。管理市级人防信息化平台。负责市级机关战时人口疏散基地建设管理工作。负责防空防灾警报发放。协调军地通信资源保障人防通信警报工作。承办人防无线电专用频率的管理工作。组织、指导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协调全市各级人防应急指挥系统与政府应急指挥系统互联互通。编制全市利用人防战备资源参与防灾救灾和应急管理规划及预案。参与城市化学事故救援。参与抢险救灾、应急保障有关工作。
二、事业单位
1.市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
平时职能:承担人防信息化建设、科研开发、设备设施维护管理、战备通信值班执勤或演练保障;管理全市人防警报通信工作,健全警报社会化管理制度,落实社会警报点的管理责任制,负责警报试鸣工作;根据应急职能,发放防灾警报;依法对占用人民防空通信专用频率、使用与防空警报相同的音响信号或者擅自拆除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备设施的和阻挠安装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施的进行监督检查。战时职能:执行市委、市政府及市人防指挥部组织指挥防空袭斗争信息保障任务;战时保障防空袭斗争的通信联络,发放防空警报信号。
2.市人防工程管理服务中心
负责政府投资建设人防工程(包括战时指挥所、疏散基地)维护及开发利用的日常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人防平战结合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负责人防工程平时开发利用;制定平战结合发展规划和计划,落实人防工程平战功能转换措施;负责对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公共人防工程平战结合管理、维护管理、开发利用和安全工作。
所获荣誉
2020年11月,入选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名单。
现任领导
党组书记:来永明
主任:卢东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