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日照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日照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贯彻党中央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拟订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健全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体系。
(三)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创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就业援助制度和职业培训制度,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负责就业、失业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实施国(境)外人员来我市工作政策。
(四)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离退休政策。拟订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报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建议草案。负责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相关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完整。负责全市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经办管理业务的统筹协调指导。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五)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政策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组织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贯彻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六)起草人才开发地方性政策。参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拟订全市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规划、政策及留学回国人员来我市创新创业政策,并组织实施。健全落实博士后制度。协调推进全市人才服务体系建设。负责非教育系统公派留学管理工作。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推进职业资格制度改革,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拟订全市技工院校以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组织和指导全市职业技能竞赛工作。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八)综合管理全市表彰奖励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拟订政府表彰奖励制度,按照权限审核市政府实施的表彰奖励事项。依法办理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工作人员和市政府任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
(九)负责全市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拟订企业人员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政策。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市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政府职能转变。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模式,发挥“互联网+”支撑作用,推进网上办事和业务协同,提升服务质量。加强监督指导,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创新监管模式,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信用监管”,提升监管效能。完善人力资源市场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政策,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强信息共享,不断提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水平,持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十三)有关职责分工。1.与市退役军人局的职责分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属于《工伤保险条例》适用范围的烈士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发放工作。市退役军人局负责烈士褒扬工作,指导烈士褒扬金、一次性抚恤金和烈属定期抚恤金等相关抚恤政策的落实。2.与市科技局的职责分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科技局制定外国人来我市工作政策,其中A类人员的政策由市科技局会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制定,B类和C类人员的政策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科技局制定。
内设机构
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人事科(挂市表彰奖励办公室牌子)、规划财务科(挂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科牌子)、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挂农民工工作科牌子)、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职业能力建设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挂人才开发科牌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挂工资福利科牌子)、劳动关系科、养老保险科、工伤保险科、机关党委。
直属单位
日照市劳动监察支队(参公):
对市本级、经开区用人单位贯彻执行有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情况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指导监督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
日照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一)贯彻落实促进就业创业、人才服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管理使用就业人才专项资金,并参与绩效评估。
(二)拟订公共就业人才服务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全市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经办工作。
(三)承担高校毕业生、农村劳动力等城乡各类劳动者的公共就业服务;组织开展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承担市本级并指导全市创业担保贷款工作。
(四)建设人力资源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开展人力资源、劳动者就业失业等信息调查、统计分析;指导全市就业失业登记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全市开展职业介绍、职业指导、人才招聘和人力资源市场招聘活动,举办市级人力资源市场。
(五)开展高层次人才、青年人才、留学回国人员服务和招才引智工作,并落实有关政策措施;承担市人才创新发展院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六)贯彻执行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组织开展对城乡各类劳动者的就业创业培训;组织实施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工作。
(七)承担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基本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务代理服务。
日照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一)组织实施全市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以下简称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工作;参与全市社会保险相关政策研究。
(二)负责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参保扩面、缴费人政策性补缴费额核定工作;负责参保单位和人员信息查询、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参保缴费人员权益记录、个人账户管理工作。
(三)负责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编制、收支结算工作。
(四)组织实施全市社会保险信用信息征集、风险管理、稽核内控工作;负责全市社会保险数据规范化管理、质量控制和统计工作。
(五)负责社会保险待遇审核、社会化发放工作;负责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工作;参与推动全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六)负责职业年金经办管理服务工作。
(七)负责全市社会保障卡制作、发行、应用管理及一卡通用工作;承担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和运行维护工作。
日照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一)承担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承担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文书、档案、印鉴管理及信息统计工作。
(二)依法受理并承办管辖范围内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根据授权,负责仲裁员的聘任、考核等工作。
(三)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和处理方面法律法规政策咨询、培训工作;指导管辖范围内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开展预防调解工作。
(四)指导区县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有关工作。
日照市人力资源考试中心:
承担全市公务员录用考试、市属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相关考务工作;承担部分社会化考试服务工作;开展公务员考试及测评方法研究应用;制定全市年度人力资源考试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承担人力资源考试标准化考点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各区县人力资源考试工作;承担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发放管理工作。
日照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承担全市技能人才评价工作,负责全市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的组织指导、技术服务等工作;负责全市技能人才评价机构备案申报;承担职业技能鉴定国家题库日照市分库运行管理和职业资格证书管理等。
日照市劳动就业训练中心:
承担全市失业职工再就业培训工作;承担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城镇求职人员、社会剩余劳动力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及创业指导培训;组织实施企业职工岗前培训、项目制培训;承担部分职业工种技能提升培训和考核评价等相关服务。
现任领导
马明成: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
张日富: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调研员
陈维江:局党组成员、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市人才创新发展院)主任(院长)
牛玉东:局党组成员、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主任
单体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洪玉: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许 东:局三级调研员
王庆武:局四级调研员
所获荣誉
2021年6月,被授予“山东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称号。
参考资料
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领导信息.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毕业生就业科.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最新修订时间:2023-04-03 14:45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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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