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商法典》,介绍了商法典、商法典特例法、有限公司法、
票据法、支票法、破产法、和解法、公司更生法。
以商法典为中心的商法,是日本现代法律体系中与市场经济行为,市场经济主体联系最直接,最紧密的法律部门,是调整现代企业内部组织关系及外部交易关系的基本法。本书根据日本有斐阁最新版本(2000年版)的《六法全书》,译出日本最重要的商法典、商法特例法、有限公司法、票据法、支票法、破产法、和解法及公司更生法。书前附译者序,详细介绍了日本商事法立法的沿革。书后附有汉语拼音序的事项索引,便于读者检索。
本书是从事对外贸易、三资企业管理、公司管理、保险、海商、金融工作特别是从事对日经贸工作人员的必备工具书,是从事民商立法与司法、经济立法与司法、民商法、经济法教学与研究的必备工具书,是学习民商法、经济法、经济管理、企业管理、对外贸等专业的重要参考书。
日本商法典的编纂深受德国商法的影响,曾经于1890年和1894年先后两次立法。前者称为“旧商法典”,后者称之为“新商法典”。现行的《日本商法典》是1894年颁布的“新商法典”。自日本商法典实施以来,迄今经历了程度不同的35次修改。与德国商法典不同的是,它采取折衷主义的立法体例。现行日本商法典分总则、公司、商行为和海商四编共计851条,主要内容包括:法例(商法的适用)、商人、商业登记、商号、商业账簿、商业使用人、代理商、无限公司、两合公司、股份公司、商行为和海商。为方便股份公司制度改革,日本于1974年于《商法典》之外,另行颁布了《商法典特例法》。其内容包括“大股份公司特例”和“小股份公司特例”。日本商法典编纂体例及内容深刻影响着韩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