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军用手票,简称军用手票(日本语:ぐんようしゅひょう)。是日本政府作为发放日军饷的货币。军票早于二十世纪初的
日俄战争中已经使用,其后日本每次对外用兵时皆使用军票。但军票的全盛时期可算是在
太平洋战争的时期,当时日本疯狂发行军票,日本军民的一切公私经济的收支,完全使用“军用手票”,更逼令占领地居民兑换军票作为货币。由于军票发行时不会有保证金作为兑换支持,也没有特定的发行所,所以军票不能兑换日圆。基于这个缘故,日本政府以此作为支配占领地经济的一种手段。
发行历史
日军使用军票的历史由来已久。自1894年甲午战争开始,在每次侵略战争中,日军都曾强制发行各种军用手票。在近代日本侵华战争中,所发行军票的简要情况大致如下:
1.
甲午战争军票。明治27年(1894年)发行,为可当做白银使用的银两票,五种面额。日军在旅顺、威海、天津等地登陆时带入我国,主要流通在河北省、辽东半岛和胶东半岛的部分地区。战争初起时计划发行量为270万两,约折合380万元日本银元。因战争提前结束,实际发行量约合100万日本银元。甲午战争以清政府失败告终,日本政府强迫清政府赔款白银23150万两。日本政府获得这批赔款后将所发军票全部回收。
3. 出兵侵占青岛时的军票。日本对德国宣战后,即发行大正3年(1914年)军票,六种面额。总发行量为1181万余元。在我山东境内行用。到昭和2年(1927年),由正金银行用正金纸币回收1165万余元。
第一次世界大战日本为出兵西伯利亚,还发行了三千万日元的“金兑换军票”。
上述几种军票因为发行量小,流通面窄,回收较为彻底,实物均难以见到。
据1940年日本正金银行不完全统计,从1937年杭州湾登陆起到1939年底止,只甲、乙、丙、丁四批军票的总发行量已高达3429590000元,回收销毁不足469100000元。可见这批军票散落中国民间数额之巨。
日军在东南亚国家及大洋洲发行的军票全是英文印刷,但其正面底部却印有中文“大日本帝国政府”和中文“大藏大臣”篆文印章,纸币图案多为热带丛林、水果、庙宇、椰树、佛像、纪念碑和爪哇人舞蹈图,有分币券、镑券、盾券、元券、先令券、卢比券和比索券。若区别属那个沦陷区国家使用,主要是看纸币正面上方或下方左右的英文字母和货币名称。这些字母,有2个字母和3个字母之分,3个字母的为上面1个下面2个,前面的字母和上面的字母为使用国的代号,后面和下面的字母为纸币版别号。缅甸代号为“B”、
菲律宾代号为“P”、印度代号为“S”、大洋洲代号为“O”、马来西亚代号为“M”。如日本在马来西亚发行的军票上的MT、MO、MP、MR、MD字母,其前面第一个英文字母“M”就是“马来西亚”代号。
军票威力
在亚洲太平洋战争中,军票给被侵略国家和地区造成的损失,以日本的军政统治一直持续到最后的香港最为严重。
日军于1941年12月占领香港,翌年1月设立总督府开始军政统治。在货币方面,开始时港币和军票同时流通,至1943年6月则下令禁止使用港币,强迫香港居民把自己所有的港币到香港的台湾银行分行或横滨正金银行分行全部换成军票。
据日本专修大学教授坶井义雄的研究报告《崩溃时期的日本军政――香港1943-45》统计,日本军政当局通过发行2500万日元的军票,把战前在香港流通的1.6亿港元中的1亿港元搞到了手,还把香港上海银行保管的1.9亿港元据为己有,合计2.9亿港元,并使用这笔资金在澳门等中立地区采购战略物资。
日本战败时,剩余在香港的军票总额约为19亿日元以上。战后不久,被日军销毁或被英军没收的军票,估计约为7亿日元。因此,估计在市场内流通的剩余额约为12亿日元。军票从此就变成了毫无价值的废纸。
对香港掠夺
以香港为例,当1941年圣诞日香港沦陷后,日军即以军票作为货币,规定港币和军票的兑换率为一比二。其后于1942年7月,日军又将军票面值贬至一兑四。日军更于1943年6月起硬性规定军票为香港唯一合法的交易媒介,港币和其他货币一概禁止流通,市民私藏港币属违法行为。
日军对香港经济的掠夺程度可谓十分严重,单从1945年8月日本投降为止香港有十九多亿圆的军票在香港流通可见一班。
1945年8月15日,日军宣布投降,全部军票顿变废纸,同时港币恢复成为香港法定货币。
战后香港很多人一夜之间失去全部财产,而日本政府多年来亦未有任何实际行动向曾被占领国的人民换回军票。一些手持军票的市民向日本政府要求赔偿,但多年来都不成功。1993年8月13日,香港军票索赔委员会向东京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日本政府偿还欠下香港百姓的军票债务。但是,1999年6月17日,东京地方法院虽然承认香港人在军票问题上的痛苦遭遇,但却以日本没有这方面的赔偿法为由,拒绝作出赔偿判决。日本政府亦搬出旧金山和约为自己辩护,曾被占领国的人民分毫也无法从日本政府手上取回。
索赔
香港现今有数个民间团体向日本政府索偿,当中最为人熟悉的是香港索偿协会。
另外,日本亦有专家认为日本应换兑军票,按现时香港人拥有之军票货币之值额计算,总赔偿金额达最少五千亿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