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存状况条款
保险业名词
既存状况条款规定,在保单生效的约定期间内,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的既往病症不给付保险金。既往病症是指在保单签发之前被保险人就已患有,但却未在投保单中如实告知的疾病或伤残。
通常保单规定被保险人必须告知保单签发前二年或更多年内所患过的疾病。对被保险人因既往病症而发生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保险人只在保单生效二年以后才给付保险金。既存状况条款有助于当被保险人出现逆向选择时,避免那些得过某些疾病但有复发风险或未痊愈的人通过购买健康保险获得保险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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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3-07-17 2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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