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存状况条款
保险业名词
既存状况条款规定,在
保单
生效的约定期间内,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的既往病症不给付保险金。既往病症是指在
保单
签发之前被保险人就已患有,但却未在
投保单
中如实告知的疾病或伤残。
通常
保单
规定被保险人必须告知保单签发前二年或更多年内所患过的疾病。对被保险人因既往病症而发生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保险人只在
保单
生效二年以后才给付保险金。既存状况条款有助于当被保险人出现
逆向选择
时,避免那些得过某些疾病但有复发风险或未痊愈的人通过购买
健康保险
获得保险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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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3-07-17 2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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