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面额股票亦称“无面值股票”、“比例股票”或“份额股票”。“面额股票” 的对称。在票面上不记载金额,只注明股份数量或占总股本比例的股票。票面上标明的是“1股”、“10股” 或 “万分之一股”等。其价值随发行公司的净资产增减而变化,当发行公司的净资产增加时,股价上升,反之,则降低; 每股发行价格乘以发行股数,即为发行总额。与发行总额对应的资金,原则上应完全纳入发行公司的资本金,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能把其中的一小部分作为
资本公积金。
无面额股票淡化了
票面价值的概念,但仍然有
内在价值,它与
有面额股票的差别仅在表现形式上。也就是说,它们代表着股东对
公司资本总额的投资比例,股东享有同等的
股东权利。无面额股票没有票面价值,但有
账面价值,无面额股票的价值可以随股份公司财产的增减而增。由于无面额股票不受面额限制的约束,所以有很强的流通性。
20世纪早期,美国
纽约州最先通过法律,允许发行无面额股票,以后美国其他州和一些国家也相继效仿。但世界上很多国家的公司法规定不允许发行这种股票。
无面额股票有两种类型: ①纯粹无面额股票。即在股票票面上和 “公司章程” 中都不记载票面金额的股票。②记载式无面额股票。即在票面上虽不标明金额,但在 “公司章程” 中却记载着每股金额。
无面额股票由于没有
票面金额,故不受不得低于票面金额发行的限制,
发行价格还能随公司的经济效益而浮动。在转让时,投资者也不易被股票票面金额所迷惑,而更注重分析每股的实际价值。可以提高股票的流通数量和流通速度,具有更强的
流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