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国土资源局是一个地方政府部门。
主要职责
(一) 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全市土地资源、 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 组织拟订全市国土资源发展规划, 提出全市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 参与全市经济运行、 区域协调、 城乡统筹的研究, 拟订涉及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和措施。 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国土规划, 制定并组织实施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
(二) 承担规范全市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 起草国土资源地方性法规、 规章草案, 拟订国土资源管理政策; 提出全市国土资源利用制度改革方案的建议; 组织实施国土资源调查评价技术规程和开发利用标准;组织指导全市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 调查处理国土资源违法案件。
(三) 承担优化配置全市国土资源的责任。 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市国土规划、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地质环境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 指导、 审核市( 县)、 镇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矿产资源规划、 地质环境规划与专项规划; 参与审核城市总体规划; 承担建设项目 的用地预审; 组织全市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工作。
(四) 承担全市耕地保护的责任。 拟订并实施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 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 组织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工作,监督耕地开垦工作,负责耕地占补平衡工作; 实施土地用途管制, 承担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的审核、报批工作。
(五) 负责规范全市国土资源权属管理。 制定全市地籍管理办法; 组织土地资源调查、 地籍调查、 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工作;组织和指导土地确权、定级、登记、发证等工作;依法保护土地资源、 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组织调处重大权属纠纷; 负责提供全市土地利用各种数据, 承担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 整理、 共享和汇交管理, 提供社会查询服务。
(六) 承担规范
国土资源市场秩序,集约节约用地的责任。建立
基准地价、
标定地价等政府公示地价制度; 负责土地使用权价格管理工作;承担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交易和政府收购储备工作; 依法指导镇村用地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工作; 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 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工作; 组织实施禁止和限制供地目录、划拨用地目录,承担报市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国有土地资产的处置工作; 依法管理矿业权市场, 确认探矿权、采矿权评估结果;实施国土资源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的行业管理。
(七) 负责矿产资源勘探和开发管理工作。 监督管理全市矿产资源勘查工作,制定地质勘查计划,确认矿产储量评审结果,管理地勘成果, 负责地质资料汇交工作, 负责矿产储量登记统计管理; 监督管理全市矿产资源开发、 保护和合理利用等工作, 参与矿山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审查, 负责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工作。
(八) 承担地质环境保护、 地质灾害防治的责任。 负责矿产资源勘查、 开采过程中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 组织矿山生态环境治理; 指导水文地质、 工程地质、 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 负责城市地质、农业地质、 旅游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 指导地下水动态监测、 评价和预报工作;组织实施地质灾害评估、勘查、 监测和防治工作; 承担古生物化石监督管理工作; 保护地质遗迹,认定地质遗迹保护区。
(九) 依法征收土地、矿产资源收益。依法组织土地、 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征管工作, 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收益分配制度, 配合有关部门指导、 监督全市土地、 矿产有关专项资金的收取和使用;承担土地资源实行资产化管理的有关工作。
(十) 统一监督管理全市测绘工作。 组织协调全市范围内基础测绘等重大测绘项目的实施, 指导城市规划、 房产等专业测绘工作。
(十一) 组织开展土地、 矿产资源的科技工作和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二) 负责全市土地、房屋、林地、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渔业养殖证等不动产登记工作;承办不动产确权和权属争议调处工作;组织并指导全市土地资源调查、不动产权籍调查、土地动态监测、变更调查及统计工作;指导组织全市不动产权籍数据库和信息系统建设工作。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组织机构
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安全、保密、信息宣传、政务公开、后勤接待、行政事务协调工作。
法规监察处
组织起草国土资源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
草案和综合性文件;拟订全市
国土资源执法监督和案件查处的有关规定;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工作;承担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关工作;监督检查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执行情况,依法组织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组织开展国土资源法制宣传教育、咨询和信访工作,推进国土资源部门依法行政。
规划和耕地保护处
负责拟订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和耕地、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相关政策;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基本农田保护、土地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专项规划;指导和审核各市(县)、区、镇土地利用相关规划的编制、修改及实施管理工作;负责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与本市国民经济发展纲要、城市总体规划及城乡规划的
衔接和协调工作;组织实施土地利用计划;组织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检查和督促各级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责任制和相关制度;负责土地后备资源调查工作;指导和管理各类土地整理项目;负责耕地占补平衡工作;负责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的有关管理工作,承办各类建设项目农用地转用和
土地征收的审查、汇总、报批工作;负责统一征地组织指导工作,组织起草
征地补偿办法;负责国土资源统计工作。
地籍管理处
组织并指导全市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变更调查及统计工作;组织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权属变更、证书查验和土地动态监测管理工作;承办土地权属纠纷调处工作;指导组织全市地籍信息系统建设工作。
土地利用管理处
承担城乡建设用地和土地市场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国有土地划拨使用目录指南,负责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管理;拟订全市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政策、方案、措施;负责全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土地收购储备、国有土地收回的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具体建设项目供地方案的审查工作;组织发布建设用地土地招标拍卖信息;跟踪检查各类建设项目土地利用情况;参与重点建设项目用地的论证、验收,指导、监督有关部门的建设用地;负责组织指导各市(县)、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考评工作;指导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工作;规范和监管土地估价中介机构。
地质矿产环境管理处
依法监督
管理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储量管理有关规定;承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登记和统计工作;实施矿产资源储量动态监督管理;承担采矿权登记发证的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建设项目和城市、乡镇规划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管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承担地质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的勘查和评价工作;监测地下水过量开采引起的地面沉降和地下水污染造成的地质环境破坏;承担古生物化石监督管理工作;保护地质遗迹,负责地质遗迹保护区认定工作。
测绘管理处(市测绘管理办公室)
拟订全市测绘事业和市级基础测绘的发展规划;组织协调基础测绘、地籍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和其他重大测绘项目规划、计划的拟订和实施;负责永久性测量标志维护和保护工作;负责地理信息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测绘成果质量的监督管理;负责测绘市场管理,负责测绘项目立项的审核工作,依法监督测绘项目的招投标工作;组织、协调与指导全市测绘工作,指导城市规划、房产等专业测绘工作,负责测绘行业统计工作;依法查处测绘违法案件。
行政许可服务处
承担部门行政许可服务职责。
信息处(科技处)
拟订部门党务、政务信息化工作意见并组织实施;负责部门电子政务的组织实施工作;指导下属单位信息化建设工作;拟订全市国土资源科技规划、计划;负责对全市国土资源重大科技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推广国土资源科技新成果、新技术的运用;承担全市国土资源科技人才管理工作。
财务处
(审计处、无锡市国土资源局资产管理中心)
承担国土资源有偿使用工作;编报并落实年度财务计划;拟定并组织实施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负责机关行政事业经费的统一管理,指导直属单位财务工作,对直属单位的财务和国有资产实施监督管理;承担国家、省、市财政拨给的国土资源工作经费、专项经费及其他资金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部门管理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及专项收费的征收、管理和使用监督工作;承担机关、直属单位及挂靠社团组织的财务收支审计,按管理权限开展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有关税费的征收工作。
组织人事处
负责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组织、人力资源和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行业文明创建、行风建设工作。
监察室
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
直属单位
无锡市土地储备中心
一、储备中心主要职责:
(一)按照市土地收购储备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土地收购储备计划,对企事业单位需盘活的存量土地和其他需要调整的土地进行收购;
(二)根据土地利用和城市总体规划以及市场需求,做好土地储备工作,并做好储备土地的信息发布、登记、招商和投放市场的前期准备等服务性工作;
(三)负责经营和管理由政府依法收回的违法用地、闲置抛荒土地,并纳入储备土地;
(四)通过抵押贷款、信誉贷款等形式取得土地收购、开发资金,并对该资金的使用进行管理;
(五)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组织实施储备土地拆迁安置等前期开发的组织协调和验收管理工作;做好对土地收购、储备、开发资金的测算平衡、综合统计工作;
(六)承办市国土资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职责:
(一)综合部
综合协调本中心各项事务性工作;负责收购、储备、供应地块信息传递、发布、对外宣传、招商洽谈和综合统计工作;负责文件的收发、登记、传阅和文印工作;做好会务、接待工作。
(二)储备部
拟定土地收购、储备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测算、编报年度土地收购资金计划;负责城市规划区内需盘活调整的存量及增量土地的收购工作;负责接收由政府依法收回的违法用地、闲置抛荒地及无主地,并纳入储备土地管理;做好收购储备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和有关设备的财产保全工作。
(三)经营部
负责编制地块前期开发季度、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调查、测算需加工成熟地块前期开发成本,编制地块前期开发方案和招标文件;负责招标拍卖地块上房屋拆迁公开招标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对履行地块前期开发合同的检查验收工作;负责落实被列入当年度推向市场地块的规划条件、公建配套和建设要求,负责测算地块成本,分析地块收益。
(四)财务部
负责编制并执行年度财务预算计划,做好年终决算工作;按年度土地收购计划,制定收购资金筹措和使用计划,保证土地收购、动迁安置的资金需求;负责固定资产的采购管理,做好现金管理工作。
联系人:王铁
办公地址:无锡市文华路199号
监察支队
负责人:唐卫星
监察支队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市范围内(重点为崇安区、南长区、北塘区)国土资源巡回监察;
(二)负责全市范围内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调查并参与处理;
(三)负责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及时制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
(四)协助司法机关执行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决定。
联系人:唐卫星
办公地址:无锡市文华路199号
资源管理处
负责人:叶益明
崇安管理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本辖区内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工作。
(二)负责辖区内土地权属管理及土地和建设项目用地审批前期地籍调查工作。
(三)负责辖区内土地二级市场和土地资产管理工作,并负责有关土地规费的征收工作。
(四)负责辖区内土地利用规划管理、集体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被征地农民社保管理工作。
(五)负责辖区内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和建设用地全程监管工作;负责辖区内国土资源信访受理和答复工作,协助开展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制止和查处工作。
(六)承办无锡市国土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人:叶益明
办公地址:无锡市崇宁路77号
南长国土管理处
负责人:朱鸿
南长管理处主要职责:
(一)南长国土管理处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本辖区内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工作。
(二)南长国土管理处负责辖区内土地权属管理及土地和建设项目用地审批前期地籍调查工作。
(三)南长国土管理处负责辖区内土地二级市场和土地资产管理工作,并负责有关土地规费的征收工作。
(四)负责辖区内土地利用规划管理、集体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被征地农民社保管理工作。
(五)南长国土管理处负责辖区内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和建设用地全程监管工作;南长国土管理处负责辖区内国土资源信访受理和答复工作,协助开展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制止和查处工作。
(六)承办无锡市国土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人:朱鸿
办公地址:无锡市文华路199号
局北塘国土
负责人:傅荣灿
北塘管理处主要职责:
(一)局北塘国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本辖区内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工作。
(二)局北塘国土负责辖区内土地权属管理及土地和建设项目用地审批前期地籍调查工作。
(三)局北塘国土负责辖区内土地二级市场和土地资产管理工作,并负责有关土地规费的征收工作。
(四)局北塘国土负责辖区内土地利用规划管理、集体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被征地农民社保管理工作。
(五)局北塘国土负责辖区内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和建设用地全程监管工作;局北塘国土负责辖区内国土资源信访受理和答复工作,协助开展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制止和查处工作。
(六)承办无锡市国土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人:傅荣灿
办公地址:无锡市北塘区民丰家苑一区26号
无锡市征地服务中心
负责人:李东
征地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区范围内集体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工作,以及全市范围内跨市(县)、区建设项目的征地工作;负责为建设项目提供征地包干服务。
(二)承担市区范围内建设用地的土地测绘工作。
(三)受单位和个人委托,承接相关测绘业务。
(四)承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土地复垦开发整理项目规划的编制工作。
(五)受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负责土地复垦开发整理项目的验收工作。
(六)承担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
(七)承办无锡市国土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人:李东
办公地址:无锡市文华路199号
交易中心
负责人:万钧
国土资源交易中心主要职责:
(一)组织实施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
(二)接受单位、个人的委托,代理开展土地使用权转让等交易工作。
(三)组织实施采矿权交易活动。
(四)负责受政府委托的土地评估和地价管理相关工作。
(五)负责收集与发布国土资源交易信息行情;承担基准地价更新和动态监测工作。
(六)开展与国土资源交易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信息咨询服务工作。
(七)配合做好国土资源招商推介工作。
(八)承办无锡市国土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人:万钧
办公地址:无锡市文华路199号
土地登记发证中心
负责人:喻咏
土地登记发证中心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区范围内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房、解困房、拆迁安置房、商品房土地权属审核工作。
(二)负责市区范围内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房、解困房、拆迁安置房、商品房用地初始登记、变更登记和发证工作。
(三)负责市区范围内房改房、商品房用地抵押登记和注销登记工作。
(四)负责市区范围内经济适用房、安居房、解困房、拆迁安置房上市交易前补办土地出让手续的审核、报批工作。
(五)受土地登记申请人委托,负责土地登记代理工作。
(六)负责土地登记发证有关行政事业性规费的征收工作。
(七)承办无锡市国土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人:喻咏
办公地址:无锡市文华路199号
信息中心
负责人:钱秋生
国土资源信息中心主要职责:
(一)负责国土资源信息系统和数据库的建设、运行和维护工作。
(二)负责局办公自动化网络系统和国土资源门户网站的
技术服务工作。
(三)负责国土资源档案管理工作,并对行政主管部门各
内设机构的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四)负责对市(县)、区的国土资源信息系统使用工作和
国土资源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培训。
(五)承担国土资源档案信查询服务工作。
(六)承办无锡市国土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人:钱秋生
办公地址:无锡市文华路199号
领导信息
吴春林党委书记、局长
吴春林,男,汉族,1965年2月出生,江苏淮安人,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1987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淮阴市土地管理局土地管理事务所副所长;泗阳县仑集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淮安市国土资源局规划科科长;淮安市国土资源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宿迁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2010月4月任无锡市国土资源局党委书记、局长。
主持局党委、行政全面工作,分工负责干部人事、财务管理工作,分管人事处、财务处,联系市土地储备中心、锡山分局。
杨武亮,男,汉族,1959年10月出生,陕西户县人,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工程师。1977年12月参加工作,历任:江苏省地矿局研究所工程师;地矿部无锡石油地质中心实验室工程师;无锡市地质矿产局副局长。2001年4月任无锡市国土资源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分工负责土地利用管理、土地市场管理、土地储备和行政许可服务工作,分管土地利用管理处、行政许可服务处、联系市委、市政府城市工作,联系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惠山分局。
何国强,男,汉族,1957年11月出生,江苏宜兴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1978年2月参加工作,历任:宜兴市南新乡农技站副站长;宜兴市南新乡政府办公室文书;宜兴市南新镇党委组织委员、副书记、镇长;宜兴市南新镇党委书记;宜兴市林副业局党委书记、局长。2001年10月任宜兴市国土资源局党委书记、局长。2010年4月任无锡市国土资源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负责宜兴市国土资源局党委、行政全面工作,协助市局做好对上争取工作。
朱明辉,男,汉族,1958年6月出生,江苏张家港人,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经济师。1982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无锡市郊区农机水电局股长;无锡市土地管理局建设用地处处长兼无锡市征地事务所所长、无锡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无锡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主任。2002年12月任无锡市国土资源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分工负责土地利用规划管理、耕地保护、农用地转用、土地补偿安置和农村土地整治整治工作,负责太湖新城、锡东新城重大项目协调工作,分管规划和耕地保护处,联系市委、市政府农业农村工作,联系市征地服务中心,联系滨湖分局。
领导分工
包军,男,汉族,1968年7月出生,江苏无锡人,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工程师。1993年5月参加工作,历任:无锡市土地管理局建设用地处副主任科员;无锡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副主任、人事处副处长;无锡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人事处处长;无锡市国土资源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2009年12月任无锡市国土资源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分工负责法制建设、地质矿产资源管理、执法监察和信访工作,分管法规监察处、地质矿产环境管理处,联系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联系新区分局。
陈 艳 党委委员、副局长
陈艳,女,汉族,1968年6月出生,江苏徐州人,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1992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南京市测绘研究院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信息管理中心主任;无锡市国土资源局地籍管理处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无锡市国土资源局党委委员、无锡市土地储备中心主任。2012年2月任无锡市国土资源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分工负责地政地籍管理、测绘管理、地籍信息系统建设、科技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分管地籍管理处、测绘管理处、信息处(科技处),联系市土地登记发证中心,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联系崇安分局、南长分局。
黄建春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黄建春,男,汉族,1963年3月出生,江苏泰兴人,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工程师。1986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江苏省土地管理局(国土管理局)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主任科员兼中国国土资源报驻江苏记者站副站长(副处级);江苏省国土资源厅机关党委副调研员、调研员;2007.06至2010.07援藏,任拉萨市国土资源规划局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局长;2011年4月任无锡市国土资源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主持局纪委全面工作,分工负责党建、机关综合协调、工会、共青团、妇女、机关行政后勤和学会工作,协助吴春林同志分管干部人事工作,分管办公室、组织人事处、监察室、机关党总支、工会、团委,联系北塘分局。
唐劲松党委委员、无锡市土地储备中心副主任
唐劲松,男,汉族,1969年8月出生,江苏无锡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
高级会计师。1991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无锡市财政局工交处副主任科员,企业处副处长;经济建设处副处长;无锡市财政预算审核中心副主任兼无锡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副主任;无锡市财政局资源收益管理处处长兼市政府投资评审管理处主任,兼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无锡绿洲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无锡市财政预算审核中心主任。2012年7月任无锡市国土资源局党委委员、无锡市土地储备中心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