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苏办〔2014 〕55 号)、《中共无锡市委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锡委发〔2014 〕62 号)和《中共无锡市委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我市社会事业领域“管办分离”改革的指导意见》(锡委发〔 2015 〕35 号),无锡市体育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加强体育公共服务,促进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全民健身的职责。
(三)加强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的职责。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体育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市体育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二)对体育场馆和训练管理机构实施行业管理,协调全市体育事业的发展。
(三)统筹、规划全市群众体育发展,加强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指导、协调全市群众性体育活动,推进体育社会化和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推动全市国民体质监测工作。参与规划、协调全市体育设施布局,依法监督体育设施管理。
(四)指导全市业余训练工作,统筹规划业余训练项目;指导省队市办的运动队伍建设;指导、推动裁判员队伍建设。
(五)统筹规划全市竞技体育发展;负责指导、协调和管理全市体育竞赛;规范全市体育竞赛市场。
(六)研究拟订全市体育产业规划、体育市场管理政策,规范体育经营活动。
(七)指导体育科研工作;开展反兴奋剂工作。
(八)确定公共体育服务项目,编制全市公共体育事业经费预决算,协调政府资金对公共体育事业的使用,并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九)负责全市体育外事交流和宣传工作。
(十)领导市体育总会,联系各单项体育协会,负责全市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和业务指导工作。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体育局主要职责,市体育局设 5 个内设机构:
办公室
组织、指导体育发展战略和政策研究,拟订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工作和政务公开、督查督办、综合协调、新闻宣传、信访、保密和对外交流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建、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组织、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体育系统表彰工作。拟订局党务、政务信息化工作意见并组织实施;负责局电子政务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局网站建设;指导下属单位信息化建设。
政策法规处
指导、监督体育法律法规在全市的贯彻实施;负责全市体育事业发展调查研究工作;参与体育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相关工作;组织开展体育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及培训工作。承担部门行政行可服务职责。
群众体育处
拟订全市群众体育工作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指导、推动全市全民健身工作,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承担和协调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实施;负责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基层体育骨干培训工作;管理群众体育的科研工作,推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联系全市体育类社团和市级各单项体育协会的工作;指导健身气功管理工作。承担市体育总会秘书处的具体工作。
竞技体育处
拟订全市竞技体育发展政策、规划草案和工作计划;负责制定运动项目设置;负责指导全市业余训练、市体育场馆和训练管理中心后备人才的培养工作;负责实施全市运动员、裁判员等级制度;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指导、协调我市参加全国和省级体育竞赛运动项目的工作;指导、监督市青少年俱乐部和市体育传统学校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体育经济处
编制全市体育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参与制定、监督公共体育设施规划;负责拟订体育市场和体育经营活动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承担体育市场的开发和培育职责,负责体育市场管理人员的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编制政府购买体育公共服务预决算草案;负责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的财务工作,并指导、监督直属单位财务工作。
现任领导
局长:陈奕
所获荣誉
2021年9月2日,被国家体育总局授予“2017-2020年度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称号。
地理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