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核武器区
军事术语
无核武器国家通过缔结多边条约或单方面宣布方式,自愿建立的无核武器和其他核爆炸装置的地理区域。简称无核区。
发展历程
该地区的缔约国承诺不研发(包括研制、试验、生产以及参与上述活动)、不拥有(包括接受、储存、部署、控制等)、不使用核武器和其他核爆炸装置。
早在20世纪50年代末,无核区的概念已引起国际社会的重视。1968年签署的《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第7条确认,主权国家有权在各自领土上建立无核武器区。1975年联合国大会再次确认了这一权利,制定了一整套建立无核武器区的指导原则。在无核区内的国家可以为和平目的使用核能。每个建立无核武器区的条约,都包括一项由中国、法国、俄罗斯、英国和美国五个核武器国家签署的议定书。该议定书具有法律约束力,要求核武器国家尊重无核武器区的地位,并且不对条约成员国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核武器国家在签署无核武器区议定书时,有时会宣称对条约某一(或某些)条款有所保留。
1967年2月14日签订的《拉丁美洲禁止核武器条约》建立了拉丁美洲无核武器区;1985年8月6日签订的《南太平洋无核区条约》建立了南太平洋无核武器区;1995年12月15日签订的《东南亚无核武器区条约》建立了东南亚无核武器区;1996年4月11日非洲国家签订了建立非洲无核武器区的《非洲无核武器区条约》。2006年9月8日5个中亚国家签署《中亚无核武器区条约》,2009年3月21日生效。1998年和2000年,联合国和五个核武器国家发表声明,支持蒙古宣布自己为无核武器区。单一国家作为无核武器区开始得到国际社会的承认。
中国作为核武器国家,一贯支持无核武器国家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在自行协商、自愿协议,符合《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前提下建立无核区,尊重无核区的地位,并承诺无条件地不对无核区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中国于1973年签署了《拉丁美洲禁止核武器条约》的第二号附加议定书。1987年签署了《南太平洋无核区条约》的有关议定书。1996年签署并于1997年批准了《非洲无核武器区条约》的第一、第二号议定书。中国已与东盟就《东南亚无核武器区条约》所涉相关问题达成原则一致,愿在议定书开放后尽早签署。
发布者:中国军事百科全书编审室
2022年2月28日,据立陶宛国家广播电视台(LRT)消息,白俄罗斯公布新宪法草案(新宪法草案删除了“无核”和“中立”条款)公投结果:退出无核国家。
最新修订时间:2024-01-19 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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