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差别轰炸
对敌对国的平民和非军事设施为目标进行的空袭
出于非军事的需要,对敌对国的平民和非军事设施为目标进行的空袭。
简介
1931年10月,日本关东军独立飞行中队出动12架飞机轰炸辽宁锦州,这是日军对中国城市实施无差别轰炸的开端。中日全面战争爆发后,日军为了摧毁中国政府的抵抗意志,消磨中国民众的抗战信念,逐步扩大无差别轰炸的范围,妄图人为制造恐慌,达到解决中国问题的目的。
1937年11月,中国政府迁渝,陪都重庆成为战时中国的政治重心。1937年11月,日本陆军航空部通过《航空部队使用法》,其中规定:“战略攻击的实施,包括破坏目标地域内的政治、经济、产业等中枢机关,并且重要的是直接空袭市民,给国民造成恐怖,挫败其意志。”自1938年2月起,日军特别对重庆及其周边地区实施大规模的空袭,直至1944年12月,制造了长达6年多史无前例的“重庆大轰炸”。据重庆市防空司令部统计,从1938年10月4日到1943年8月23日,重庆市区共发布空袭警报217次,日机进袭8934架,投炸弹10940枚、燃烧弹1783枚,造成人员死亡8059人,受伤9129人,损毁房屋15450栋,24959间。如1939年5月3日、4日,日机实施大轰炸,在重庆市中心区域投掷炸弹176枚、燃烧弹116枚,炸死4572人、炸伤3637人,10余条主街道被炸成废墟,房屋被熊熊大火吞噬,死伤枕藉,甚至连树枝、电线上也挂着断臂残肢。
这是人类战争史上第一次明文规定可以在战争中直接以平民和居民街道为目标实施空袭,突破了战争伦理的底线。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10-27 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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