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
套利定价原理(non-arbitrage pricing principle),
金融市场上实施套利行为非常的方便和快速,这种套利的便捷性也使得金融市场的
套利机会的存在总是暂时的,因为一旦有套利机会,投资者就会很快实施套利而使得市场又回到无套利机会的均衡中,因此,
无套利均衡被用于对
金融产品进行定价。金融产品在市场的
合理价格是这个价格使得市场不存在无
风险套利机会,这就是无套利定价原理。
其一,无套利定价原理首先要求套利活动在无风险的状态下进行。当然,在实际的交易活动中,纯粹零风险的套利活动比较罕见。因此实际的交易者在套利时往往不要求零风险,所以实际的套利活动有相当大一部分是
风险套利。
其二,无套利定价的
关键技术是所谓“复制”技术,即用一组证券来复制另外一组证券。
复制技术的要点是使复制组合的
现金流特征与被复制组合的现金流特征完全一致,复制组合的多头(
空头)与被复制组合的空头(多头)互相之间应该完全实现头寸对冲。由此得出的推论是,如果有两个
金融工具的现金流相同,但其
贴现率不一样,它们的
市场价格必定不同。这时通过对价格高者做空头、对价格低者做多头,就能够实现
套利的目标。套利活动推动市场走向均衡,并使两者的
收益率相等。因此,在
金融市场上,获取相同资产的
资金成本一定相等。产生完全相同现金流的两项资产被认为完全相同,因而它们之间可以互相复制。而可以互相复制的资产在市场上交易时必定有相同的价格,否则就会发生套利活动。
其三,无风险的套利活动从即时现金流看是零
投资组合,即开始时
套利者不需要任何资金的投入,在投资期间也没有任何的维持成本。
在没有卖空限制的情况下,套利者的零投资组合不管未来发生什么情况,该组合的
净现金流都大于零。我们把这样的组合叫做“
无风险套利组合”。从理论上说,当金融市场出现无风险套利机会时,每一个交易者都可以构筑
无穷大的无风险套利组合来赚取无穷大的利润。这种巨大的套利头寸成为推动市场价格变化的力量,迅速消除
套利机会。所以,理论上只需要少数套利者(甚至一位套利者),就可以使金融市场上失衡的
资产价格迅速回归均衡状态。
(1)存在两个不同的
资产组合,它们的未来损益(future payoff)相同,但它们的成本却不同;在这里,可以简单把损益理解成是现金流。如果现金流是确定的,则相同的损益指相同的现金流。如果现金流是不确定的,即未来存在多种可能性(或者说存在多种状态),则相同的损益指在相同状态下现金流是一样的。
(2)存在两个相同成本的资产组合,但是第一个组合在所有的可能状态下的损益都不低于第二个组合,而且至少存在一种状态,在此状态下第一个组合的损益要大于第二个组合的损益。
(2)静态组合复制定价:如果一个
资产组合的损益等同于一个证券,那么这个资产组合的价格等于证券的价格。这个资产组合称为证券的 ““复制组合””(replicating portfolio)。
(3)动态组合复制定价:如果一个自融资(self self-financing)交易策略最后具有和一个证券相同的损益,那么这个证券的价格等于自
融资交易策略的成本。这称为
动态套期保值策略(dynamic hedging strategy)。所谓自融资交易策略简单地说,就是交易策略所产生的
资产组合的价值变化完全是由于交易的盈亏引起的,而不是另外增加现金投入或现金取出。一个简单的例子就是购买并持有( buy and hold) 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