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侦察始于20世纪60年代的
越南战争,美军将靶机改装成
无人侦察机执行空中侦察任务,共出动数千架次,获取了大量的战场情报。1982年,以色列运用无人机进行战场侦察和欺骗,摧毁了叙利亚部署在贝卡谷地的导弹阵地。此后,无人机侦察由单一的航空照相向多手段方向发展。1991年
海湾战争中,无人机侦察被美、英、法等国广泛运用。2001年,在阿富汗战场上,美军运用 “捕食者”无人驾驶侦察机携带“地狱火”反坦克导弹,对地面目标进行攻击,使无人机侦察开始向侦察与打击一体化方向发展。
无人机侦察主要用于空中侦察、监视、目标指示和毁伤评估等。主要侦察手段有照相侦察、电视侦察、红外线侦察、微光侦察、雷达侦察和激光侦察等。方法有:单机运用和多机运用;单站控制和多站接力控制;往复式侦察监视、定点式侦察监视、跟随式侦察监视和盘旋式侦察监视等。按组织准备、开进与展开、侦察实施、情报处理和转移与撤离等程序实施。主要特点:侦察纵深大、地幅宽;实时性强、可信度高;机动性好、反应迅速;无人员安全顾虑、持续时间长;隐身性好、生存力强;成本低、效费比高等。通常可替代有人飞机侦察深入到敌方防御纵深、要点,以及核化生环境等高危险地区执行侦察任务,也可飞临目标区上空进行长时间跟踪监视。
随着无人侦察机技术的发展和高空长航时无人侦察机、涵道风扇无人侦察机、微型无人侦察机及各种多功能无人机的广泛运用,无人机侦察将向作用距离远、侦察精度高、多功能、智能化、反应快、运用灵活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