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用自身战斗部攻击目标,也可通过投掷携带的武器达到攻击的目的。主要特点是:可在核、化、生和高威胁环境下作战,避免人员伤亡;结构简单、尺寸小,造价比其他军用飞机低得多;留空时间长,机动性较好,不易被敌方探测系统发现,也不易被防空火力击中;可以不依赖机场机动灵活分散发射。无人攻击机的任务包括:①打击敌地面目标。包括压制防空,攻击非坚固性的固定和移动目标。②
反弹道导弹。在敌方有可能部署和发射地地战术
弹道导弹或
巡航导弹的区域上空游弋待机,当发现敌发射设施或车辆时即予以打击。③夺取空中优势。无人攻击机群可以不计代价地攻击敌空中目标和有人飞机所在的机场,使有人战斗机无法起飞或起飞后无法降落,从而对夺取制空权起重要作用。
无人攻击机可分为两类。①用自身战斗部攻击目标的无人机。最先出现的采用自身战斗部攻击目标的无人机是以色列的“哈比”反辐射无人机。每套“哈比”的武器系统包括3个发射单元、54架“哈比”、1套电源和辅助设备。每个发射单元有9个发射箱,每个箱装2架“哈比”。可在40分钟内将54架“哈比”全部发射出去。但不能回收反复使用,因此从严格意义上讲,“哈比”不是飞机而是导弹。与“哈比”属同一类的还有法国的“玛鲁拉”和南非的“拉克”等。它们的构型和尺寸都与“哈比”相近,但“玛鲁拉”和“拉克”能够回收重复使用,是完全意义的无人驾驶飞机。②携带武器的无人攻击机。1971年,美国空军使用“火蜂”147型无人机携带2枚电视制导炸弹攻击靶场目标,演示验证无人机携带武器攻击目标的可行性。20世纪90年代末,
美国国防高级研究计划局提出了用于压制防空武器的无人驾驶作战飞行器(UCAV)概念。2002年5月22日,美国波音公司制造的首架X-45A无人驾驶攻击机完成原型机首飞。这种飞机空重小于3600千克,能携带12枚低成本自主攻击弹药,8枚小型灵巧炸弹或2枚
联合直接攻击弹药,能在目标上空巡弋10小时以上,由战区外的监视飞机上的操作员控制或通过卫星通信由地面控制站的人员操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