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语(英语:Flag semaphore),一种利用
手旗或
旗帜传递
信号的沟通方式,可分单旗和双旗等两种,又称为“手旗信号”或“手旗通信”,距离较长时,借助
双筒望远镜或
望远镜,以延伸目视距离。
1684年
英国人
罗伯特·虎克利用悬挂数种明显的符号来通讯。1793年
法国人克噜·夏卜利用
十字架左右木臂上下移动所呈现出的位置和角度来表示各个字母,叫做“
信号标”(原文Semaphore)。据说1814年被放逐的
拿破仑从
厄尔巴岛潜逃回
巴黎的消息即是利用此法迅速传遍
欧洲。
双旗式的旗手双手各拿一面方旗,每只手可指7种方向,除了待机信号之外,两旗不会重叠。旗帜上沿
对角线分割为两色,在陆地上使用的为红色和
白色,在海上使用的为红色和
黄色。
1933年国际手旗信号通信约定成俗,1961年“政府间海事咨询组织”(IMCO,1982年改组为IMO
国际海事组织)相关国际手旗信号通信增修定,1968年,新版再次颁定。
开始通信时,发信船将字母旗“J”,悬于旗绳顶端,收信船看到后也挂字母旗“J”,表示已准备妥当后,即开始手旗通信。对于收发信文、更正符号、结束通信皆有一定的作业程序(SOP)。
新国际手旗信号,OSCAR字母旗约15~18平方英寸(97~116平方厘米),旗柄(杆)约22英寸(560毫米)长,手旗部位以360度计,以45度划分变化,概略有30项变化信号。
航行于国际海上的船舶,依国际共通规定的符号来沟通讯息,无论军舰或商船都可以使用,彼此互送讯息,它是一种信号识别,与
密码是不同的。国际信号通信,主要有旗号、灯号、声号及手旗等4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