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发展基金
用于旅游发展的基金
旅游发展基金根据国家旅游业发展规划,主要用于旅游宣传促销、行业规划发展研究、旅游开发项目补助等支出,少量用于弥补旅游事业经费的不足。
旅游发展基金
(一)支出范围
1. 宣传促销费。
为开拓国内外旅游市场而进行的宣传促销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国内宣传促销费、国外宣传促销费、境内外广告宣传费、旅游宣传品制作费、接待费等。
2. 行业规划发展研究经费。
用于研究、制定国家旅游行业发展规划、远景目标等方面的费用。
3. 项目开发补助费。
重点用于中西部地区。包括旅游景点景区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开发补助费、旅游资源规划开发补助费。
4. 旅游事业补助经费。
(二)基金申请
旅游发展基金预算纳入国家旅游局部门预算统一管理。 国家旅游局根据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和要求,编报旅游发展基金年度预算。
用于旅游项目开发方面的支出,由省级旅游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提出申请报国家旅游局、财政部,国家旅游局汇总提出分配方案后,报财政部审批。
地方申请旅游项目补贴经费,应编报可行性研究报告。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6-22 10:48
目录
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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