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代理商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工商及旅游科旅游事务署辖下的部门
旅行代理商注册处(英语:Travel Agents Registry,TAR)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工商及旅游科旅游事务署辖下的部门。
旅行代理商注册处
专责执行《香港法例》第218章《旅行代理条例》和管理旅游业赔偿基金,并提供更佳的政策支援,以推动香港的旅游业。该署的任务是有效监管旅行代理商,维护外游港人及访港旅客的权益,以及提升香港作为全球友善待客城市之美誉。
发展历史
该部门成立于1985年12月,现任旅行代理商注册主任为郑重庆先生,副旅行代理商注册主任为沙静瑜女士。
定义
指接受旅游供应商或旅游经营商的委托,向旅游消费者提供现成的旅游产品及旅行和旅游服务的机构。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1-05 02:44
目录
概述
旅行代理商注册处
发展历史
定义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