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法定责任险
航空保险业务
旅客法定责任险是“航空保险”业务的一种。凡保险飞机上所载旅客和业已交运的行李,在飞机上或在上下飞机过程中,因意外原因造成人身伤亡或行李损失、损坏、丢失、延迟交付等,应由航空承运人负责者,由保险公司予以赔偿。旅客是指持有航空承运人机票(包括免费机票)的人员,未持有航空承运人机票(包括免费机票)的承运人雇员和免费搭载的其他人员不在此例。
世界多数国家的航空公司对旅客和行李的最高责任,都按《华沙公约》和《海牙议定书》的规定在机票上明文规定。中国是《华沙公约》和《海牙议定书》的签字国,在国际航线上的运输也是按此规定办理的。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从1974年10月1日起陆续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上述险别。国际上还有多种涉及航空方面的保险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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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2-05-27 1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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