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施甸县行政机构
承办市政府指示、决定在我县贯彻落实的行文工作和县政府向市政府报告、请示的起草工作,以及市委、市政府及其部门转由县政府办理的事项。
职能调整
(一)原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体改职能划入施甸县经济贸易局。
(二)原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承担的房改职能划入施甸县城建环保局。
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
(二)负责县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三)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四)研究县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请示县政府的问题,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五)根据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县政府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六)督促检查县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县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七)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县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八)根据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九)负责办理由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十)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各部门、各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向县政府反映的重要情况。
(十一)负责办理和协调全县的外事工作。
(十二)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公文的制发、保密、归档和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等全县政府法制工作。
(十四)办理县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它工作。
所获荣誉
2021年4月30日,荣获“云南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称号。
最新修订时间:2022-05-16 09:14
目录
概述
职能调整
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