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项目是一定时期内进行过
建筑安装施工活动的
基本建设项目或更新改造
措施项目。包括本期以前开始建设并跨入本期继续施工的项目 (简称上期跨入项目),本期内正式开始建设的项目 (简称新开工项目),以及本期以前缓建“下马”而在本期恢复施工的项目 (简称复工项目)。在本期内全部建成投产、
竣工或停建、缓建的项目,因曾在本期内进行过施工活动,仍是本期的施工项目。处于筹备阶段尚未正式开始建设的“筹建项目”,按规定使用固定资产投资购置不需要安装的设备、工具等的“单纯购置单位”,以及收尾项目等都不作为施工项目。确定本期施工项目的依据,是各建设项目的“开始建设年月” (也称“开工年月”)、“本年实际开工日期”和“全部建成投产年月”等。综合反映一定时期或一定时点 (通常为期末) 施工项目总数的指标,有报告期施工项目个数和期末施工项目个数。
(3)该任务的范围是由工程
承包合同界定的。但只有
单位工程、单项工程和建设项目的施工才谈得上是项目,因为其可形成建筑施工企业的产品。分部、分项工程不是完整的产品,因此也不能称作“
项目”。
施工项目管理就是要在预定的成本、计划的工期内实现预定的目标质量。成本、质量、工期是项目管理的三大基本目标,这三个要素直接存在互相制约的关系,要提高质量就可能增加成本,要缩短工期也可能提高成本。项目管理就是要处理好三者的关系,使之处于最佳状态,或者说项目管理的目的就是谋求快、好、省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