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
标志属
交通警示标志的一种,放置在施工前面合适位置,用以告示路人前方施工,为了安全,要减速慢行或绕行,以减少
安全事故的发生。
可用在多种施工标志牌上,如道路施工、建筑施工、太阳能施工等,此标志应放置在施工区域前方适当的位置,以给机动车或者行人提供充足的时间发现标志,以及采取安全规避动作。
事件 2009年某月某日,贾某下班骑自行车回家,行至所住小区主干道,突然摔进沟内受伤。医院诊断贾某身体两处皮裂伤,腿部裂纹骨折,因为暖气管道维修,该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在小区内道路上挖了一个深坑,该坑占了路的大部分,却没有设置警示标志,只是在路上放置了一个枯萎的树枝当作横杆,导致朱玉骑车经过摔至沟中受伤。贾某将物业管理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负责住院医疗费并赔偿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法院审理后支持了贾某的诉讼请求。
律师点评本案是一起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赔偿案件。本案双方争议的焦点是被告作为施工人是否应当对原告受到的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25条,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据此,对地面施工人承担责任的归责原则适用的是
无过错原则,只要施工人在公共场所、道路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施工人就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物业公司作为暖气管道维修人,在小区通行的道路上挖坑,其设置的枯萎的树枝不足以达到明显的警示作用,造成朱玉无法尽到注意义务,因此物业公司应对朱玉受到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移动性施工标志用于
警告前方道路有作业车正在施工,车辆驾驶人应减速或变换车道行驶。
移动性施工标志悬挂于工程车辆及机械的后部。标志为黄底黑色图案、黑边框、反光,背面斜插红色旗面。
安装于车辆上的移动性标志外,另外一大类是带有动力装置或可移动装置 (拖车)的移动标志小车,使用时其尾部应面向交通流方向,设置于上游过渡区内或缓冲区内。根据公路养护维修作业的要求与特点,规定标志车通常采用比较醒目的红色或黄色,具有较好的警示作用,车辆通常载有可变信息标牌,即其图案和显示形式可按实际需要改变。
可变信息标志牌显示方式可以采用
高亮度发光二极管、灯泡
矩阵、磁翻板、字幕式或光纤式等来改变显示图案。这种显示方式不仅比普通的交通反光标志更醒目,而且可以在不同的养护维修作业情况下改变显示内容,具有较强的适应性。因此,移动式标志车可以为作业内容和地点经常变化的养护维修作业提供更为方便的安全防护。
公路移动标志车,灯光采用LED发光二极管,灯光变换采用电脑程序控制;标志灯光盘起落采用
电动推杆装置。其中太阳能标志车具有移动方便、标示明显、夜间、阴雨天、浓雾天穿透力强等特点,是公路施工、养护、交通指挥、事故处理过程中实行交通管制必不可少的公路安全警示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