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图文件审查程序
建设工程须遵守的基本建设程序
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是建设工程必须进行和遵守的基本建设程序。施工图设计文件必须通过政策性审查和技术性审查后方可使用:政策性审查未通过的工程,不予以技术性审查;没有勘察审查的工程,不予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没有施工图设计审查的工程,不得办理施工许可。
内容
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程序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阶段:
1、建设单位在施工图设计文件完成后,持以下相关资料,到当地图纸审查中心填报《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申请书》,申请对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政策性和技术性审查。
(1)两套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总平面图、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
(2)批准立项文件或初步设计批准文件以及审定设计方案的通知书(复印件);
(3)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复印件);
(4)审查合格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详勘,一式两份);
(5)结构计算书及计算软件名称和相应的数据文件软(光)盘;
(6)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7)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一式三份);
(8)外来设计单位的注册证明。
2、政策性审查合格后,当地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中心或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图纸审查机构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技术性审查。
3、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接受委托,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建筑、结构、给水排水、暖通空调、电气、动力等专业进行技术性审查。
4、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或复审)合格后,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提交《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书》和《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书》。
5、设计管理办公室根据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提交的《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书》和《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书》,签发《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6、建设单位持《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到有关部门办理施工许可等建设手续。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10-18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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