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净岚,女,汉族,1974年11月26日生,浙江宁波人,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在职大学法学专业,大学学历,1994年参加工作,2000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人物履历
2014年,任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首批入额检察官、主任检察官。
2017年3月,任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命名检察官,成立“施净岚检察官办公室”,是四个上海首批命名检察官办公室之一。
2023年4月,当选为上海市妇联第十六届执委会兼职副主席。
担任职务
中共十九大、二十大代表。
主要贡献
一、辨难析疑明查秋毫,嫌犯向她“开金口”
沉默许久,犯罪嫌疑人的嘴唇抽搐了一下,开始交代。从被抓到现在,他一直都是“零口供”。可面对这位看似柔弱的女检察官,他却开了“金口”。这是个五十多岁的男人,曾因贷款诈骗200万元被判刑15年,经减刑释放后,他又设立了一家公司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牟利,案值高达66亿元。通常,面对这样的“零口供”或者有罪供述后又翻供的案件,由于证据先天不足,起诉风险很大,承办检察官可以“补充侦查”为由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或作不起诉决定。但施净岚知难而进,认真梳理案件细节,仔细分析犯罪嫌疑人心理特征,敏于抓住狡辩中的破绽,逐一突破,打开了“金口”,从而夯实案件证据基础。仅2016年上半年,她就在四起“零口供”案件上取得突破!
“她很神奇!” 同事这样评价她,“她用心接触每一位犯罪嫌疑人,不嫌弃他们,这是他们能敞开心扉的原因之一,她也把刑事法律政策说得很清楚,让他们明白争取宽大处理是唯一出路。除此之外,还有一些东西,我觉得那是她的人格魅力。”
二、重剑无锋把关无言,攻坚克难卫公正
在办理李志刚等人合同诈骗案中,施净岚发现被告单位深圳吾思十八期的有限合伙人在明知李志刚将诈骗所得的一笔5.9亿元款项划至被告单位银行账户后,利用现行法律制度的“漏洞”,以各种借口拒不配合被告单位和被告人李志刚退缴赃款。在处领导支持和指导下,施净岚远赴云南、北京、深圳等地,会同公安机关固定证据、追缴5.9亿元赃款并依法及时发还,确保了被害单位及其数百名投资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稳定和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又如在办理龚金华贪污案中,她发现光明集团下属的两家案发单位在人事、财务监管制度上都存在重大弊端,以至于身兼上下级公司财务主管的龚金华在长达4年的任职期间“小官大贪”,累计隐匿、侵吞公款近2000万元。施净岚为此通过制发检察建议书的方式帮助相关企业堵漏建制,并督促整改措施落实到位,为保障公有制经济发展作出贡献。
三、心如发丝情似春雨,依法维权为民生
在办理王伟抢劫案中,施净岚在得知被害人晓芳(化名)的丈夫和小姑子遇害身亡,她本人身中十余刀导致下半身截瘫,晓芳年幼的儿子因目击血案全过程身心受到严重创伤后,不仅慷慨解囊,扶危济困,而且通过沪上多个知名电视栏目、东方网检察官实名微博等媒体渠道呼吁社会各界对社会弱势群体予以关怀和帮助,劫后余生的晓芳亲赴检察院赠送“正义辞言辩善恶,帮困残疾服人心”锦旗。之后一段日子里,施净岚始终对晓芳母子“不离不弃”,不仅逢年过节去探望,还在晓芳装修新居以后和其他东方网网友专程前往道贺。施净岚的无私关怀,让晓芳慢慢走出生活的阴霾,重新点燃生活的希望。当得知晓芳儿子顺利考入高中后,施净岚又主动资助新生学费,并联系当地政府落实减免今后学费事宜……施净岚对被害人开展长效救助的做法,得到社会各界广泛好评,入选2013年度上海检察机关服务大局保障民生十佳案(事)例。
又如在办理裴锡忠故意伤害案中,施净岚发现该案系因邻里纠纷引发的一起血案,双方家庭原本相处融洽,具有化解矛盾的基础。为此,她一方面多次与案发地居委会联系,共同做好当事人家属的思想工作,并以检察建议书的形式促使居委会完善人民调解登记、回访、预警、协作等制度,避免因邻里矛盾化解不及时、不到位而导致“民转刑”案件再次发生。另一方面,以“为人妻、为人母”的视角,耐心释法说理,终于说服裴锡忠妻子出资40万元赔偿对方家庭,化解了被害方的不满、抵触情绪,双方冰释前嫌。
四、勤学善思自我加压,传道授业写忠诚
“施净岚非常善于学习,重大案件交给她办,很放心,她也确实办得很出色。”该院公诉处副处长很佩服自己的这位老同学。22年的职业生涯里,施净岚参与办理的重特大案件涉及领域很广,她总是坚持学习——实践——学习的不断循环,积累下了丰富的学习资料和经验。
在抓好自身办案、学习的基础上,施净岚积极投身检察改革,十分注重公诉经验的传承和办案团队的建设。2014年5月被任命为我市首批主任检察官以来,她认真领会贯彻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精神,率先垂范,主动承担最烦最难的办案任务,并根据组员的实际情况寓教于行,将工作、学习任务分解、传导给每一位助手,从而锻造出一支和谐互助、奋发有为的团队。近年来,她所带团队走出了多名本市检察系统“检察业务专家”“优秀公诉人”“青年岗位能手”,并出色完成了新中国成立以来本市破获的最大**案——涉案**数量高达2吨余的“2014-819”**专案等多起重特大案件的公诉任务。
诚如她说,“公诉人是我愿意为之奉献一生的职业,这不仅是一份荣耀,更是一种责任,不仅需要运用法律惩治恶行,更需要一种对人的关爱与同情。”
施净岚同志是党的十九大代表,是在司法体制改革过程中主动请缨到基层一线工作,具有精益求精、追求极致“工匠精神”的一位新时代检察官。
她把职业当成事业,把事业做成了学问,高质高效办理了上千件案件,其中有复旦大学大学生投毒案、首例医保诈骗系列案等一系列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并尽最大可能帮助受害人挽回损失。
2017年3月,施净岚主动申请从市分院机关到身处改革最前沿的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被遴选为全国率先探索成立的专业化检察官办案组的主办检察官。她带领的检察官办案组直接办案量与部门检察官相比提高50%,自行决定案件占办案总量86%以上,承担疑难复杂案件占总数35%以上,办理了盛大网络“永恒之塔”、德国“大众”零部件、新西兰“佳沛”猕猴桃、美国“hp”打印机耗材、“农夫山泉”饮用水等国内外知名品牌的知识产权案件,切实提升了办案质效,形成了较为成熟的专业化办案模式,在检察官办案组组织架构、权力配置、权力清单等方面提供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所获荣誉
曾荣获全国模范检察官、CCTV-2019年度法治人物、2019感动上海年度人物、第五届上海市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上海市“三八”红旗手、“五一”劳动奖章等称号,荣立个人二等功6次、三等功1次、嘉奖7次。
2019年10月,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典上,作为检察系统唯一代表登上国庆70周年“民主法治”彩车。
2019年12月4日,获“2019年度法治人物”称号,新时代检察官形象深入人心。
2020年10月,施净岚被授予2019年度“
全国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2020年11月,施净岚获得全国先进工作者荣誉表彰。
2021年7月,施净岚被中共上海市委表彰为上海市优秀共产党员。
2022年11月,施净岚入选2022年第三季度“中国好人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