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科,男,汉族,1975年1月生,浙江慈溪人,199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6年8月参加工作,在职硕士研究生学历。
人物履历
曾任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养老保险处副处长,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农村社会保险处副处长,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农村社会保险处处长,浙江省继续教育院院长,南浔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保留正局长级),南浔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区最多跑一次改革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南浔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主任,湖州市政府副秘书长(保留正局长级)、机关党组成员等职。
2022年6月-2023年6月,任湖州市民政局局长。
职务任免
2022年6月13日,湖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方科为市民政局局长。
2023年6月29日,湖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决定免去:方科的市民政局局长职务。
工作分工
负责局全面工作,主持局党委工作,主抓 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和重大业务。联系德清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