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春子 女,1942年8月25日出生,吉林省珲春市人,大学毕业,1965年参加林业工作。现任黑龙江省带岭林业科学研究所所长、高级工程师,带岭区林学会理事、中国林学会会员、全国第八、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965年从东北林业大学毕业分配到带岭科研所工作,参加林木育种、营林、情报、课题研究等项工作。
曾被评为伊春市科普积极分子、连续15年被评为区劳模、4年被评为伊春市双文明先进个人、获省、市总工会命名的职工之友、区劳模标兵、人大活动积极分子“一五”、“二五“普法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等称号。她参加研究的四项课题分别获过省森工总局科技进步一、二、三等奖和林业部科技进步三等奖。共撰写十七篇论文都发表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其中一篇被评为省科协优秀论文一等奖。上述阐述的论文适应我国林业生产的不断发展积极贯彻以营林为基础采用人工更新为主,人工更新和天然更新相结合的方针,以扩大森林后备资源,适合天然林保护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