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
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全省畜牧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豫编[2006]15号)和南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市畜牧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宛编办[2006]27号)文件
精神,设置新野县畜牧局。
简介
新野县畜牧局是主管全县畜牧兽医工作的县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新野县畜牧局主要职责 :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发展畜牧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定全县有关畜牧、兽医、饲料工业的规范性文件,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按照权限,负责畜牧业开发项目的审查、筛选、评估、论证、立项、申报等,并指导项目的实施,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畜牧、兽医、兽药、饲料行业的有关对外联络、协调工作。
(三)负责拟定全县畜牧业发展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全县畜禽防疫、动物及其产品的质量和安全卫生检疫检验,兽医医政、兽药药政、兽医卫生监督管理,组织扑灭畜禽疫病工作。
(五)负责全县畜禽良种引进、推广计划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饲草、饲料资源的开发、保护和监管工作。
(六)负责研究制定全县畜牧业科技、教育、培训、技术推广规划,组织重大科研课题的技术攻关和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工作;负责全县畜牧兽医科技推广队伍建设和畜牧兽医工作的宏观管理;负责畜牧业服务体系建设的管理;负责畜牧环保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指导联系学会、行业协会工作。
(七)负责全县畜牧业结构调整、资源开发、区域生产、信息工程、市场体系建设、产业化经营的研究,负责生态、绿色畜牧业产品的研究、开发、规划和组织实施。
(八)承办县政府和市畜牧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新野县畜牧局设5个职能股(室)。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综合、文秘、信息、档案工作;负责计财、审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二级单位的人事、劳资、机构编制、知识分子、科教、老干部管理和外事工作;负责计划生育、安全保卫、来信来访、催办查办工作;组织有关综合性报告、文件起草;负责重要会议的筹备工作;负责后勤服务和接待工作;负责党务、纪检监察工作;搞好系统内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和统战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二)畜牧股(挂新野县饲料工业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负责拟定全县畜牧业的有关规范性文件;编制畜牧业的区域规划和畜禽改良规划;负责畜牧业结构调整工作;指导畜牧业生产;主管种畜禽及畜产品的质量标准管理,依法对种畜禽生产经营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畜牧业统计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全县畜牧业发展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畜牧业环保工作;负责畜牧业产业化经营工作;负责全县畜牧业商品基地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项目申报、实施管理工作;负责拟定饲料工业发展规划;监督执行饲料行业技术规范和产品质量标准;负责全县饲料行业质量监督和检验工作;组织饲草、饲料资源的开发利用和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负责饲草、饲料资源保护和监管工作。
现任领导
局长:陈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