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补地头
日本幕府颁布《新补率法》
??贞应二年(1223),镰仓幕府依照新补率法来决定其所得的地头。
??承久之乱中因为战功而受封的新恩地头适用该率法而被人们称为“新补地头”以便与源赖朝时期的“本补地头”相区别。
??根据率法,田亩每十一町中有一町作为免田(免除上缴年贡义务的给田)赐予新补地头,这些免田的年贡作为他们的所得。同时从向庄园领主交纳年贡中按田地每段五升米的比例抽出“加征米”,作为新补地头收入的另一部分。另外庄园领主从山野、河海获得的收入,其中一半要交给新补地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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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3-11-13 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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