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罗伯特·
基欧汉创立。其内容是以国际制度理论为核心的世界政治理论体系,包括(1)国际制度的合法性;(2)国际制度的作用及其与权力政治的关系;(3)无政府状态的性质与结果;(4)国际合作,相对与绝对获益;(5)国家的优先目标;意图和能力,体制与制度。
新自由制度主义承认了国家是重要的国际关系行为体,国家之间的利益不是不可协调的,在无政府的国际体系中,国家之间可以通过国际机制进行合作;军事力量等“硬权力”越来越成为常量和背景因素,相互依赖而产生的“软权力”越来越发挥更大的直接作用。引入并大量探讨国际机制、复合相互依赖、敏感性相互依赖、脆弱性相互依赖、全球治理等概念。
新自由制度主义的最大成果是它的合作理论。它认为合作是普遍的,主张相互调节/协调性合作,认为影响合作的主要问题是欺骗而不是收益的相对分配,新自由制度主义解决欺骗的战略是:重复、联系和附带报偿。它“塑造”国家间互动的特性,正是国际制度的存在使合作成为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