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计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作部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计局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兵团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拟订兵团统计规章、规划并组织实施。
2.建立健全兵团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兵团及师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兵团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兵团及师市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各师市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3.按照国家和兵团的要求,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国家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全兵团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兵团统计数据。
4.组织实施兵团农林牧渔业、工业、交通运输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兵团基本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兵团能源、固定资产投资、科技、人口、就业、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兵团基本统计数据。
6.组织各师市、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兵团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兵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7.对兵团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兵团党委、兵团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8.依法审批或备案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各师市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
9.协助各师市管理统计局局长和副局长,指导全兵团统
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兵团统计专业职
称评聘,监督管理师市统计部门由国家和兵团提供的统计经费。
10.建立并管理兵团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协调和统一管理全兵团统计数据网络,指导兵团统计系统信息化建设。
11.负责局属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
12.承办兵团党委、兵团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成员
兵团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柏先红
兵团统计局副局长:陈淑清
兵团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萍
兵团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魏风英
内设机构
1.办公室
2.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处
3.国民经济核算设计管理处(农业统计处)
4.工业投资统计处(能源与资源统计处)
5.社会科技贸易统计处(服务业统计处)
6.信息技术管理处
7普查教育处(统计执法监督处,对外称兵团统计执法监督局)
参考资料
兵团统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领导成员及分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计局.
最新修订时间:2025-03-15 17:45
目录
概述
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