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津县档案馆承担上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统一组织的案件查处和其它档案执法监督检查任务等。
新津县档案馆工作职能.
一、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及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
二、研究制定全县档案事业发展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对全县范围内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四、负责全县档案专、兼职人员的教育和业务培训。
五、结合实际,组织档案理论研究,开展学术研讨,不断改进工作。
六、负责全县档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工作。
七、负责调查处理管辖范围内违反《档案法》的案件;
八、档案馆按照国家规定接收、收集、整理、保管县直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重要档案资料。
九、对馆藏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设施,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与安全。采用先进技术,实现档案管理的现代化。
十、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依法向社会开放档案,建立全县档案资料信息网络,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学研究服务。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