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县非税收入管理局行政编制为15名,是县政府实施非税收入征收管理专职机构,为县财政局直接领导和管理的副科级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公务员管理,核定县直行政事业单位非税收入年度征收计划,衔接县直部门和执收单位的非税收入预算。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并根据上述法律、法规、 规章和制度,参与研究拟定全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二、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的规定,负责县本级行政性收费、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附加)、罚没收入、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源收益、其他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和直接征收,组织、委托和督促县直各执收单位做好非税收入的征缴工作,负责非税收入减免审核和申报事项。三、核定县直行政事业单位非税收入年度征收计划,衔接县直部门和执收单位的非税收入预算。四、负责全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系统的网络建设与维护,县本级非税收入的核算、统计和“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资金的清算与划解,拟定县本级非税收入统筹方案。五、负责非税收入票据的领购、保管、发放、核销、检查等日常管理工作。六、参与非税收入的清理整顿和已取消(或调整)的非税收入项目和标准的督查落实工作。七、开展非税收入日常监督和专项稽查,依法查处各种违反非税收入征收管理规定的行为。八、负责本局思想政治、行政事务等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财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