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因明
逻辑学术语
新因明与“古因明”相对。以“三支作法”为论式,其逻辑性质为演绎与归纳相结合。由陈那所开创。陈那认为古因明的喻支以事例为喻体,没有显示出因果关系的一定不相分离,也没有什么功能;因此他改造喻支,以显示能立(中词)与所立(大词)不相分离的普遍命题为喻体,并以事例为喻依,精心构筑其推理论证的基础。而且为保证三支作法的可靠性,陈那阐述和发展了九句因和因三相的理论,使其法式与法则得到高度的统一。另说陈那新因明三支作法的逻辑性质仍为类比推理。陈那的九句因和因三相理论中规定同品和异品都必须除宗有法,其喻体实际上不是全称命题,而是除外命题。
古因明与“新因明”相对。以“五支作法”为论式,其逻辑性质为类比法。佛教古因明发展至公元4世纪时,世亲首先吸收了因三相说,并将论式简化为三支,建立了向三支因明过渡的逻辑系统,但本质上未越出类比法的藩篱,故仍属古因明的范围。世亲的弟子陈那改革古因明,建立起新因明的体系,标志着古因明时代结束。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10-29 22:17
目录
概述
参考资料